我这里有份制度,你可以参考一下!
2、网络管理
2.1、网络的重要意义:公司网络平台是公司信息共享平台,是公司与外部取得信息沟通的最有效方式,是公司和总部的信息高速公路,同时也是个人办公的必用工具,关系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推进。
2.2、为了保障你正常的工作不受干扰及网络安全、网络合理化使用功效,避免带来不必要的工作麻烦。请你严守网络管理如下规定:
◆、上班时间严禁将网络用于私人用途,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拆卸公司电脑;
◆、严禁上班时间上无关工作的网站、电脑游戏和聊天QQ、MSN、电子图书等,并且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音乐、电影文件等,除公司授权使用人员除外;
◆、未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利用公司电脑、网络资源对外WEB站点发布信息;
◆、公司实行电子邮件配给制度,专人专用制度,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发送与公司无关的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件应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擅自打开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
◆、个人对自己的电子邮件合理合法使用并负全部责任;
◆、不运行来路不明的程序;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增添电脑外设装置。
2.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在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根据公司损害情况,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未经许可进入公司网络系统的管理员账号或他人信箱者;
◆、对网络系统的管制方法进行译码、破坏,欲达到进入网络系统之目的者;
◆、窃取他人计算机中之数据者,或未经当事人或其主管同意复制当事人计算机中之数据者;
◆、有意在公司网络或信箱里传播含计算机病毒的档案或信件者;
◆、盗用公司账号上互联网者;
◆、在网络上观看、下载、传播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其它违反【计算器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者。
2.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意图侵入公司网络系统未遂者;
◆、擅自利用网络发布不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或对个人进行恶意攻击者;
◆、其它违反公司网络使用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
2.5、员工有下列行为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视其情节,给予记小过以上处分,累犯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非因工作需要玩电子游戏者;
未经行政人事部登记许可,非法使用或传播商业(用)软件者;
◆、盗用他人密码上网者(含登入网络系统﹑Notes 系统或进入别人信箱);
◆、提供他人密码非法上网者(含登入网络系统﹑Notes 系统或进入别人信箱);
◆、未经登记设立个人站点者(包括 Web。 Ftp。 Gopher。 E-Mail Server 等);
◆、利用互联网络,观看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其它违反公司网络使用规定应予记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