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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哪有什么真能忘不掉的哟?
有一天你会发现你忘记得太多了,而他(或她)比你更甚,所以当有一天你还记得的时候,你会欣慰,而且会发现其实
连回忆也是自己的好!
能留下一些回忆是多好呀,所以我拒绝遗忘,也拒绝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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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减少对她的需求.
如果是必须品 1:是不可替代品 你倒霉了,受着吧,时间会淡化一切的
2:可替代品 如果你想得开,就找个替代品吧
或者1 如果是关联产品 那就减少她对其他东西的影响
2:如果不是关联产品 这最好解决,一不做二不休,不需要别人说,你自己都会忘了的
如果是非必须品
基本可以按上来分,不过对于非必须品,只是你有多余的精力的时候再去追求吧
希望我这样分不要被别人骂......
下面的人可不要仍东西,仍到小孩子就不好了
楼上的可能是做市场/或者曾经做过/或者对此了解——的吧,呵呵
其实,产品关键是看需求。呵呵
如果你还想她,那就放纵自己想好了。只是这种想念会随着时间慢慢变淡。要想阻止自己不想也不太现实,所以在心中尽量做一些别的事情让自己淡化这种情绪。
痛彻思痛,时过境迁,一切都会从头再来。
其实,我们应该换个角度看问题
哈哈,今天才明白
因为痛苦和迷惑,所以想忘;
待不痛不爱了,自然就忘了。
不要刻意强求自己遗忘,痛不是那么快就消逝的。
看看晚霞,记住这句话:
如果我的伤痛可以像消逝的晚霞一样漂散,
那么我的心中可否只留下快乐?
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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