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邱庆剑 - 

[原创]谁在剥削你(每日连载)

[复制链接] 46
回复
964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1
发表于 2010-11-22 21:32:34 | 只看该作者

先留个脚印,有空再看

32
发表于 2010-11-25 12:58:42 | 只看该作者

挺好的,

33
发表于 2010-11-25 19:24:3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篇好文章,题材稍有点偏老。

我们这一代很少有人不接受现在的社会分配模式。

不过,这确实是一篇能解惑的文章。

3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09:16:12 | 只看该作者
 

聚焦,让你价值最大化


无论多么优秀,一个人的知识、技能、精力都是有限的。聚焦,是让有限的才华创造最大化价值的重要途径。

这和军事上集中优势兵力,攻击敌人薄弱环节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们发现,职位越高的人,心中“受剥削”的意识越淡,甚至根本不认为自己在受剥削。比如,一位企业高管,年薪上百万元,他心中“受剥削”的意识,就比一个月薪800元的小职员“受剥削”的意识淡得多。

是不是因为职位高的人创造的价值,都进了他自己的腰包呢?当然不是。一个年薪上百万元的高管,他所创造的价值,肯定远远超过一百万元,否则老板早让他走人了。他参与创造的价值(W),依然被分割为“C”、“V”和“M”,有不同的人参与分配。他的“V”之所以比普通员工的“V”大得多,是因为他的“W”比普通员工的“W”大得多,这符合创造越多回报越高的原则,符合按生产要素贡献大小实施分配的原则。

如此看来,是否认为自己受到了剥削,和心中对回报额的认同有关系。当认同某个额度的回报额时,受剥削的意识就很谈,反之则很深。解决问题的途径也就出来了:要让自己从“受剥削”的痛苦中走出来,其中一个重要的出路就是最大化自己的“V”即回报,而最大化自己的“V”,唯一的途径又是最大化自己的“W”——工作所创造的价值。

我认为,要让自己有限的才华实现最大化的价值,必须遵循聚焦原则。阳光下,一堆柴草被暴晒十天半个月,也未必会燃烧起来。但是,一个几岁的小孩子,拿着一个放大镜,一面对着太阳,一面对着柴草堆,几分钟后,柴草堆竟然轰地起火了。这个孩子,就应用了聚焦原理。所谓聚焦,就是控制一束光或粒子流使其尽可能会聚于一点的过程。畅销书《定位》的作者、“定位之父”艾•里斯提出一个著名的商业概念就是聚焦。上世纪80年代末,来自华尔街年复一年的增长压力,迫使美国的大企业纷纷走上多元化发展的道路,期望以增加产品线和服务的方式来实现销售和利润的增长。这样的结果是IBM、通用汽车、西尔斯百货、西屋电器、GE等大企业纷纷陷入亏损的泥潭。艾•里斯主张大企业必须重新聚焦才能获得竞争力。他的理论受到了众多大企业的重视,引发了GE历史上著名的“数一数二”革命,并指导了诺基亚等名不见经传的企业通过聚焦战胜强大竞争对手摩托罗拉,在短短的几年内成为欧洲最强大的企业之一。

聚焦如何应用到个人成功方面呢?在个人成功方面的“聚焦”,就是将你的知识技能、精力和激情,集中在某一项工作上面,竭尽全力做好这一项工作。

一个人才华有限并不可怕,只要懂得集焦,就可以成为十分优秀的人。有一个名字,影响了中国几代人——张海迪。1960年张海迪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导致高位截瘫,她自学完成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学习,并学习针灸。1983年中国共产党决定将张海迪树立为宣传偶像。张海迪得到了两个赞誉:一个是“八十年代新雷锋”,一个是“当代保尔”。她历任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008年11月当选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主席。同时,她还是一位作家,她先后翻译了《海边诊所》等数十万字的英语小说,创作了《向天空敞开的窗口》、《生命的追问》、《轮椅上的梦》、《绝顶》等书籍。她是一个残疾人,她靠轮椅行走,相比于四肢健全的人,她拥有的很有限。但她这种“有限”聚焦在学习和创作上面,从而实现了许许多多人无法超越的“无限”。

作为普通岗位上普通的职员,我们又该如何聚焦呢?那就是聚焦我们所有的知识、精力和激情在工作上面,让平凡的工作不平凡,让普通的岗位创造出不普通的价值。

某企业有一个清洁工,他可以把地板擦得比镜子还亮,他没有什么知识,没有什么能力,但在做清洁这方面,他聚焦了他所有的能力和热情,他做到了最好。有一次,一位外商惊讶于他做卫生的水平,把他请到了美国一家星级大酒店去工作。他说,他喜欢做清洁,做清洁的时候心无杂念,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做到最好。我相信,他做清洁的投入程度,不亚于进行艺术创造过程中的艺术家。

下面,我具体讲一下如何在工作中“聚焦”。

35
发表于 2010-11-26 12:35:51 | 只看该作者

写的不错,面对生活,需要改变心态,调整自己

36
发表于 2010-12-1 13:45:45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么?

37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18:58:11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曾来啦,谢谢朋友们的关注!
38
发表于 2011-6-14 17:09:29 | 只看该作者
醍醐灌顶,期待下文。
39
发表于 2011-6-14 21:28:18 | 只看该作者
绝对的佳作,是个人就能整明白,楼主辛苦了。
40
发表于 2011-6-14 23:43:17 | 只看该作者
一次性看完,写的很精辟,楼主何方神人?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