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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少天 - 

你爱他,你会和他同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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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 19:3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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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6:19:00 | 只看该作者
嘻嘻
一切就绪,
还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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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21:14: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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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2:5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悦宁在2004-1-5 21:14:00的发言: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值得一个女人为他沉沦,女人可以为那个人沉沦一天、一个月、一年,但是,总要有个期限,绝没必要一辈子。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开始的时候,总是甜蜜的。以后,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事实上,大多数女人都曾在热恋里昏了头呢,所谓理性,多是在感情开始之前。所谓清醒,则是在烈爱伤痛之后。于是看清爱的本质其实现实而尖锐,而我们的心,需要坚硬而清朗。


感觉悦宁姐,说这话真的有点尖锐,一般人可能很难理解。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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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12:00:00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和自己爱的人同居!但是我们的禁忌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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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8 09:13:00 | 只看该作者
生活本身不是一种选择,更多的象是一种驱使,一种不能逃脱的东西,太多的理性会让生命失去本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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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8 09:13:00 | 只看该作者
生活本身不是一种选择,更多的象是一种驱使,一种不能逃脱的东西,太多的理性会让生命失去本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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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0 02:3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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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04-2-19 15:16:00 | 只看该作者
悦宁姐姐说的对,爱情不要去想公平不公平,否则就不是真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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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0 22:02:00 | 只看该作者
何必想太多,只要感觉来了,居与不同,为何要摆那么多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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