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wzlr在2009-12-25 19:49:00的发言:
管理中的伪人性化。这个提法好,在管理中,我对于打着“和谐”、“人性化管理”借口内心是深恶痛绝。把是非矛盾模糊化,弄得上下怨声载道;企业原则尽失,将过且过的混日子想法的大有人在。这些,就是伪人性,为一小撮人服务的人性,是私恶的。。不是为大众服务的真人性,公益的人性。,
但是,又要问一句,企业管理中是不是确实需要“人性化”呢?拖欠工资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用“连带责任”等规定绑定员工风险责任,一句话:“丢牛赔牛,丢人陪人”;五金,有多少企业正规操作了,不是把上缴国家的欠着,就是帮员工打掩护。
管理中的伪人性,怎么辩别?我看,当今,只有一个标准简单易行:法律!
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工具,其主旨同样要以人为本。
何为国家?国者,吕思勉先生说,是一个“框”中一个“或”(繁体),古“或”通“域”,即一个有范围边界的地盘,边界在哪儿呢?人的足迹所不能逾越处,高山、海洋也,是为国;家者,国王以下之封君也。国家,就是一群人在一个领域生存与发展。
国家治理是什么问题?就是一大群人如何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国内法协调内部人生存与发展秩序,从人性出发制定的法律是良法,反之则是恶法。
我们要良法,不要恶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