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是这么处理的:
只要工作交接清楚了,没有财务之类的纠纷等,能尽量让员工提早走也可以的,这个员工这么着急走,恐怕要么是工作已经找好了,要么是家里有急事需要处理。
你强留她工作,她自己不会上心,可能会有反效果;
你因为她不遵守提前一个月的申请就索赔,首先,从程序上来说,比较复杂,你必须要出具她没有提前申请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明细和清单,其次,这样做,可能会伤一堆现在还在工作的人的心。觉得公司没有丝毫人情味,大家都只是公司完成工作的机器。
对于这种突然提出离职就要走的人,个人经验,直接主管对于自己的人突然要走,没有任何前期的征兆和准备,有些失职。其次,多跟员工沟通,离职前做好工作的交接。这个时候,用感情留人比用制度留人有效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