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ejiaxi2010在2009-3-24 13:03:01的发言: 目前来说很难去评判一种制度的合理不合理,企业也分三六九等,不一定程式化的管理一定贯穿到所有公司中去,我们要知道外企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方法或理论,那是有前提的.美国有严峻刑法以及配套的公司治理法规,全社会以信托为基础,有证监会等等监督机构.所以他们的管理方法或理论很容易发挥作用.而中国暂时还不健全,所以投机取得成功的可能性更大.投机成功与管理规范之间选择当然会选择投机成功. 的确,合理不合理也要看是在什么背景下,社会的多元化注定了我们不能拿同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东西!与其说小民营企业选择投机的方式获得成功,倒不如说是社会大环境让他们没得选择,其实现在回顾来看,所谓的企业原罪一定是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的,只不过现在既是一个成王败寇的竞争年代,又是一个树大招风的仇富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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