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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zhiguosong - 

[原创]关于辞退怀孕员工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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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3-16 17:23:08 | 只看该作者
没签合同,没交社保,怀孕期内辞退……真强!!!
22
发表于 2009-3-16 22:53:42 | 只看该作者

私底下解决较好

到仲裁只能会吃亏

[em01]
23
发表于 2009-3-17 15:04:07 | 只看该作者
没签合同,没交社保?打官司的话肯定会吃亏的,我看还是私了吧,不然吃不了兜着走啊
24
发表于 2009-3-17 15:5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规范啊
25
发表于 2009-3-18 11:04:44 | 只看该作者

建议

楼主,你公司的管理现状和遇到的问题跟我近期遇到的极其相似:

1.公司管理极度不符合劳动法律规范

2.认为员工工作表现差,觉得辞退她是合情合理,并且觉得如果公司输了官司会很委屈

3.员工有一定维权意识,在离职之前已经埋下了伏笔

4.这第四点希望你没有遇到:我们的这个员工是分公司唯一管理人事行政的人,她在被辞退前将所有不利于她的考勤记录删除了,将有利于她的甚至是公司过期的规章制度都作为证据提交了仲裁。

对于这类案子,说实在话我也觉得头疼,给你以下建议:

1.你的情绪要抽离:不要把个人感情(对这个员工的喜憎)参与到处理这件事的情绪中;

2.角色要清晰:HR的责任是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出现这些问题,如果你此前没有意识,没有向高层建议,那么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后要加强业务水平;如果你已经提出过防范此类风险的建议,那么你不应给自己太大压力,打官司是律师的工作,树业有专攻,让HR来做事勉为其难的,更何况证据对公司如此不利呢?

3.丑话要说在前头:告诉你的老板,你们牵涉到的主要是支付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赔偿金等问题,如果要打,可能申请人的哪些仲裁请求你们会输?代价是多少钱?建议先公司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在给钱之前记得跟员工签一份协议)或通过仲裁庭调解,但是你要有一个心理价位;

4.积极应对:虽然公司制度漏洞多,但是你看看有哪些是对公司有利的,例如你说的改员工经常出勤不正常,那么你是否能拿出有效的她这方面的证据(例如可信的考勤记录),结合公司制度。如果公司制度有约定这种出勤情况已经属于严重违纪的,那你们也许可以不被判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三期职工的保护,只是不能以怀孕为理由辞退,但并非不能以其他理由辞退;

5.还有些隐性的操作手段,但是以我的经验来说,性价比不高,而且不能一揽子解决问题,在这里就不跟你分享了。

发句牢骚,《劳动合同法》虽然比劳动法增加的员工经济利益没增加多少,但是对企业增加的管理负担却是巨大的,那帮坐在办公室里画乌龟的死脑筋们,究竟有没有亲身参与过企业管理?这些国家机构又究竟有多少是需要守法的?真是逼我把压箱底的英文单词都要露出来了,真TNN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8 11:58:44编辑过]
26
发表于 2009-3-20 10:24:4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
27
发表于 2009-3-20 12:10:03 | 只看该作者
你有大麻烦了!!
28
发表于 2009-3-27 13:35:35 | 只看该作者
走仲裁,公司肯定输,还得淘一大笔律师费,不值!
29
发表于 2009-3-27 15:26:00 | 只看该作者
私下解决,你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先的
30
发表于 2009-3-27 18:04:20 | 只看该作者

事实的确是走仲裁会大量出血。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本质上就倒在劳动者一方的,仲裁委员会自然也是倒在劳动者一方。你企业一去,那边2:1 ,能不出血吗?而且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许真的希望你去,多罚些,能证明他们的价值。

闲的时候不重视这方面,等到真正危机来临时,只有交点学费了。但愿交了学费,有点收获。

我只能给你们两方分析一下,各自的漏洞。至于怎么解决,你说的也不清楚,自然给不了方法。

甲方(公司):漏洞:1、未签订劳动合同(后果是劳动仲裁可能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给乙方5个月2倍工资)2、女员工怀孕期间,开除,这是明显不准的。

 

乙方(怀孕的人):漏洞:1、没有将怀孕的事实以书面的形式(医院证明),告知相关负责人,这很炫,要看具体是怎么回事。2、不清楚是否提出过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拒签。3、没有书面形式的假条(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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