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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jianying - 

[谈天说地] 你在麦当劳、肯德基吃东西开过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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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6 17:44: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这样的回复该给精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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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6 19:07: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扬子兄!
无他,只是想把自己所学的,所知道的知识与各位家人共享!
借用你的一句话:Here we Share, Here we Develop and here we En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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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7 16:55: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知识很渊博,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不过从你拿出的例子来看,应该说我国的税法还不够完善,现在洋人很会钻我们国家法制法规不是很健全的空子,再说有那么多崇洋媚外的,还有那么多败家子,现代“汉奸”。100元以下就是小额消费而不需出具发票,我觉得从国情来说,这个标准订的有点高,不知道国外的情况如何,这些洋外餐在世界各地是不是都不主动开具发票,另外重复一下上面的问题,他们为何连收据也没有,不会是为了开源节流吧,不知有何高见?目前上海的饮食店顾客都会去要发票,因为是有奖的,或是顾客公款消费,至少大多数国内的饮食店也会有个收据。另外,还要指出的是作为同样的洋快餐,上海必胜客主动向客户提供的是有奖发票,我也看到他们有10元,20元的定额发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7 17:23: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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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7 17:58:00 | 只看该作者
纠正guoxing200一个说法,我的知识并不渊博,只是一直从事税务方面的工作,所以对中国的税收制度有所了解罢了,至于你问的洋快餐在国外是否不主动开具发票,因为手上没有相关资料,无从考证,因此为了不作误导,所以在此也不妄发议论了。待找到相关依据,我会主动回复的。
标准订的是否高,在上面的贴子中以将有关小额消费的发票管理制度粘贴出来了。上面已经明确,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标准,这是中央给予地方的税收管理权。我指的100元的标准是浙江省的标准,而不是全国的标准。这不是从国情出发,而是从省情、市情出发。我国的税法的确还不够完善,这是我在这两年的工作经验中感觉到的。这个标准还是小事,其他也有很多不公平、不完善之处,因为从大框架来说,现行的税收制度是94年甚至是80年度初一直沿用的。近两年,国家正在酝酿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以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否能一步到位,因为政策尚未完全形成,更谈不上改革效果,因而在此我们不得而知,只能拭目以待。有兴趣可以看看论坛中本人关于我国税制改革一些动向发的贴,以下是此贴的位置: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89&id=15816&replyID=86918&star=2&skin=

至于收据问题,我想应该这样理解:收据的作用是什么?是一种支付凭证,这个支付凭证的效力如何,当然没有发票强,发票是一种应税凭证,而收据只能作为支付凭证,财务不能入账。退一步讲,如果索要收据,还不如索要发票更有效力。为何不给收据?我想应该从业务流程的角度来考虑,洋快餐一向人满为患,这里我们不谈爱国心,至少大多数人还是会去吃的。如果对每个消费者都开收据,是否会影响店面的工作效率呢?也可以说,不用手写,可以机打,但机打的时间也是难以应付排着长队的顾客的。前面我已经说过,你说的小片片和收据在一般大众饮食店都有,这是为什么?你是不是拿着这个收据或小片片坐在位置上等?这主要还是为了服务员便于上菜。而洋快餐店是在柜台上直接发货的,发后服务员还会让你确认是否正确。如果采用收据或小片片形式,是否多此一举?你要开具发票,毕竟还是给的,我在论坛的另一处看到关于在洋快餐索要发票比较麻烦,但我曾经在那里开过发票,好象并不象所说的那样,所以不能以偏概全。
至于有奖发票的问题,虽然国家现在一直在提倡,本意是加强税收征管,但个人还是认为这不是一种好的办法,对增强国民的纳税意识并没有什么积极意识,这其实是在利用国民的一种博彩心理。好象发票是用来抽奖的,尽管本人也每次刮奖,但总是感觉怪怪的。我觉得这只是国家在税收征管不力时的一种权宜之计,不能说是一种好办法。

说到这里,再说一个题外话,增强国民纳税意识,其实是一个很深层次的观念问题,在这里不展开了,只简单讲两句:我是纳税人,我得到政府的什么服务了?这些税款是否被贪光吃光了?说到底,税收是什么,税收是公民向政府预支的一笔服务费,我买了单,我就要得到相应的服务。我得不到,那我为什么要交呢?所以提高国民纳税意识,其实还是要从政府做起,只有一个廉洁公正,为公众服务而不是管理公众的政府,国民的纳税意识才能增强。而现实大家都看到了,我在这里就不再罗嗦了。这是我对此的一点小看法,不周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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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7 19:49:0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楼上对于发票的问题的耐心解答。对于收据的问题,其实如果有发票的话,也不会有人要,其实从顾客角度讲,这也许是心里安慰,也许是个习惯问题。现在的收款机大都具有打印功能,而且速度很快,在找零的瞬间即可打印,又怎会影响效率呢。另外洋快餐主要是青年人特别是10~30岁的人吃,不是大多数人吃,吃中式盒饭的人是洋快餐的2倍,应该说这与国民的认知程度和中餐的种种弊病有关。对于您的题外话,再补充一点,增强纳税意识一方面要从政府做起,另一方面,从人人做起。
26
发表于 2003-10-7 20:29: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的指正。确实有考虑不周的地方,看来得去实地勘察一番啦,呵呵。
其实增强纳税意识这个话题,我早就有说过,政府宣传的从每个人做起当然是对的,作为从事税务方面工作的人,这点我举双手赞成,而且我在关于避税方面的讨论里也强调了这一点,你可能没有领会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实际上是说政府在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的同时,也要从自身做起。我想讲的是更深层次的东西。而不是偏颇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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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8 07:52:00 | 只看该作者
纳税人意识的宣传其实不被鼓励的, 因为那岂不是提醒百姓你们政府是大家购买的公共服务而已,这与现在的政治逻辑相左。扯远了,呵呵!

另外请教楼上朋友: 购房退税(个人所得税)在上海只运行了几年, 只是作为暂行了几年的临时措施(刺激楼市)。这类政策在国际上普遍施行吗?法理上有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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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8 09:3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扬子在2003-10-8 7:52:00的发言:
纳税人意识的宣传其实不被鼓励的, 因为那岂不是提醒百姓你们政府是大家购买的公共服务而已,这与现在的政治逻辑相左。扯远了,呵呵!

另外请教楼上朋友: 购房退税(个人所得税)在上海只运行了几年, 只是作为暂行了几年的临时措施(刺激楼市)。这类政策在国际上普遍施行吗?法理上有何说法?

呵呵,是有点扯远了,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府应该就是这个功能,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一直没有这样一种思想。其实政治理论上也没有错,不是说“人民政府为人民“。只不过现实和理论有差距而已。个人认为,必要的宣传还是要的,对政府来说,要有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的纳税环境。当然,这点现阶段要做到很难。各地的人文环境,经济情况都有所不同,地区差异太大。

至于购房退税,早期的政策的确是刺激楼市,因为当时的房地产行业不景气,需要有一种积极的政策来刺激消费,拉动需求。个人认为,这也只不过政府搞出来的一个权宜之计。买房是个人的消费,从税收的角度上,我认为不应该退税。我没有深入研究过,不敢很确定,但印象中好象国际上没有这样的政策,后期的效果我想都已经看到了。许多高薪阶层利用退税政策购置房产,作为投资,实际已经成为炒楼行为。我想如果要实行退税政策,其实只要作一种限制,也没什么不可以,住宅已经成为普通人一生中最大的消费了。所谓住宅消费,那就是你购买的房产是你自己使用的。如果不是自己使用,那就成为一种投资了。这种投资不应该实行退税政策。有人几套房产,而一直闲置,待价而沽,一定程度上成就了房价高企,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的局面。这将导致一种贫富差距,形成一种新的社会不公平。现在上海市突然叫停,却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目的是当然不是为了刺激房产了,而是想抑制这种炒楼行为。没有劫富,但想济贫。但是这个政策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限制退税购房的价格,每平方米****元以下的房产才能有享受退税政策,另一方面,试想一下,省吃俭用的工薪阶层,每个月的收入有多少,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这样一算,实际全体能享受退税额度少之又少。个人认为,这样的政策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29
发表于 2003-10-8 13:01:00 | 只看该作者
所谓住宅消费,那就是你购买的房产是你自己使用的。如果不是自己使用,那就成为一种投资了。这种投资不应该实行退税政策。

==》 这个有点牵强吧? 购置房产在经济学上应该记入投资还是消费?

  BTW, 按单价来进行是否退税的区分可能不具备可操作性, 房价年年涨的,呵呵!
30
发表于 2003-10-8 14:36:00 | 只看该作者
从来没开过,下次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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