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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hx023 - 

[人力‖职场精华]人力资源经理王明的头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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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0 20:46:00 | 只看该作者

按照法律规定.怀孕期间不允许被辞退,所以无论离婚是否,怀孕的妇女都不可以被辞退,而且工资要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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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11:47:00 | 只看该作者

  题中所举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我个人认为,做为人力资源部门的经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人事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出企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

  这样做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1)如果该员工没有怀孕,而是单纯的用怀孕这个借口来保证自己不被裁掉,相信她一定也是对自己过去的所做所为有所后悔,这个时候,组织上多给些关心和帮助,相信她会有所好转,进而积极努力的进行工作;(2)相信大多数企业中都有一定比例的女性职工,公司的举动会对其他女性员工造成影响,而且这个时候女性员工通常都会比较敏感,相信此时公司采取宽容的态度会对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很大的帮助。

  主要原因暂列两条,如有不妥,请大家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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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09:1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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