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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说得够热闹的。大家的观点,好象主要是四种:一种是认为理所当然是“利润最大化”;第二种认为是以“生存”为目的;第三种认为是(股东、企业所有人等等)“价值最大化”;第四种认为企业还需要承担“社会责任”。
就我所知道的理论家们的说法,给大家说说,算是个参考吧(我也是外行,说错了大家指出来)。
古典的管理理论----暂且认为它在1900年以前吧(泰勒之前),认为企业是为“剩余价值”而存在。剩余价值是个经济学的概念(因为那时不存在企业管理学),它从经济学的角度认为的“剩余价值”,可以理解为我们今天理解的“企业利润”。这个理论的解释原理是:它认为人是假设的理性人,理性人只会为利润而工作,而不会为利润以外的理想啦、文化啦去奋斗。
在1900年到1950年左右吧,象熊彼特、巴纳德、孔次等等一大批的“丛林”管理学家们,主要推崇的是“股东利益(价值)最大化”,他们认为的理由是:企业只会为资本去奋斗,而资本是股东的,所以企业的目的变成了股东价值最大化。
到了德鲁克时代,才真正进入到了现代企业管理理论阶段。德鲁克有个重大发现,那就是企业的目的,不是来自企业内部,而是来自企业外部----是客户或消费者,决定了企业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所以,他说:企业的目的是“满足客户的需求”----企业除了这个目的,不存在任何其它的目的。这个理论是在三十年前提出来的,并被大多数的企业所接受。
我个人认为,任何短期的、数字化的、财务角度的等等东西,都不可能成为企业的目的。企业的目的,只可能是长期的、价值观上的、发展角度上的东西。其实,这也是很简单的道理:人不可能为活着而活着----所以,企业不可能以生存目的;水是人类的必须,但人却不能为水而活着----所以,利润是企业的必须,但企业却不能以利润为目的。
剩下的,就只有德鲁克所说的“满足客户”了----除非有人说出更有价值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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