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栖息茶馆 - 

[谈天说地] [栖息茶馆]华为的作法可以复制吗?

[复制链接] 40
回复
423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1
发表于 2007-11-12 21:08:3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做下不可复制。与和我们的国家的某部法律打擦边球,损失的最终还是员工自己。
12
发表于 2007-11-12 21:11:00 | 只看该作者

华为实质是应对新的劳动法采取的政策,目前已经矫正,但是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做法,伤害了老员工的感情。目前,华为和省总工会已经达成协议,终止再竞聘上岗的做法。(人民网报道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6514186.html

13
发表于 2007-11-12 21:24:49 | 只看该作者

不认同这种做法。干嘛要复制别人的?

14
发表于 2007-11-12 21:26:04 | 只看该作者

任正非不可复制

华为不可复制

中国现在的经济环境不可复制

就好象张瑞敏非常欣赏杰克威尔奇,但是当杰克来中国做报告时他好象也没有去听,据说他当时说的就是“通用是不可复制的。”

15
发表于 2007-11-13 06:36:08 | 只看该作者

复制是不可能的,模仿是有可能的.

主要在于领导、文化与经济不是绝大多数企业所拥有的。

为什么选择8年为期限,我到现在还没有明白,不知道华为

内部员工原来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有知道的,能否告

知?

16
发表于 2007-11-13 08:42:17 | 只看该作者

华为的目的性何在?可能更多的是战略性的部署,不能单纯从对应劳动合同法上去揣摩。

17
发表于 2007-11-13 09:31:16 | 只看该作者

华为的做法是在法律的边缘行走,

员工在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下,貌似得到了更多的倾斜,但企业总会找到种种对策维护自身利益,现在的评价标准都可以货币化,而谁会为员工内心的焦虑和无助买单?

华为的做法不可取,虽然,想与做都需要魄力和智慧,但太“超前”的做法,更大程度上会招来非议,很多家人们都是双重身份的,既要代表公司去跟员工谈判,同时也是坐在接受谈话席上的一员,替公司卖力的时候,也该想想自己的未来,会不会觉得身不由己,跟别人一样前途黯淡啊?

我认为,合格的企业,不能抱着跟《劳动合同法》赛跑的念头,在变化中求得生存的技能也不能变成跟立法思想的博弈,虽然,我们对现在的若干规定制度那么无奈,贯彻执行却应该是雷打不动的天条!

因此,个人认为,华为的辞职门算是以失败告终的结局给其他企业提供了一个案例。

18
发表于 2007-11-13 14:19:0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华为有分钱的嫌疑,她们的税如何处理呀?

19
发表于 2007-11-13 21:31:14 | 只看该作者
高素质研究型企业经的起这么折磨,对传统企业我看是不行吧
20
发表于 2007-11-14 05:14:08 | 只看该作者
任老板的想法,外人哪看的明白.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