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山野兄 的这个论点很好,只是不太完善但大方向还是很正确的。只是要注意几点我想山野兄其实已经想到了。但他没有明说。我在这里说一下。
第一,分权要以集权为中心。就是说权分的出去也要能收的回来,要想做到真正的授权必须对授出去的权力有全面的认识。把权力授与谁。谁与谁的合力最大。就算出了问题也能做到及时的调整。
第二,分权者要有全局意识。分权者要能做最好的裁判者,要能公正,客观,对整个流程要有全盘的统筹观念。以免权力转化为内耗,出了事情相互扯皮的工具。
第三,分权者要有非凡的阅人能力。不用说大家也明白,只有识人才能善任。
另外少天兄南华学童兄分析的也很好,都是要参考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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