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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求助:未注册的分支机构可否在当地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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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07:2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求助:未注册的分支机构可否在当地缴纳社保?

 

公司在外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并未注册),并在当地招聘了新员工。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那这些员工可否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

技术性问题,希望有类似经验的同仁告知。谢谢!

10
发表于 2009-6-19 14:22:27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不错,谢谢分享。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ye2009在2009-6-4 11:44:13的发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19日颁布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第1号令)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9
 楼主| 发表于 2009-6-19 07:07:4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诸位了!
8
发表于 2009-6-6 13:10:5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可以的,如果他们不是劳动派遣
7
发表于 2009-6-5 08:19:2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不错,谢谢分享。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ye2009在2009-6-4 11:44:13的发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19日颁布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第1号令)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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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1:45:4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使用劳动派遣或是人才派遣是个不错的选择
5
发表于 2009-6-4 11:44:13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19日颁布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第1号令)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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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0:46:0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有理,可以找代理机构做,一个同学的公司也是这样操作的,照样为员工缴交保险
板凳
发表于 2009-6-4 10:40:29 | 只看该作者
各地规定不同。一般这种情况建议找一家派遣机构来替你们操作。
沙发
发表于 2009-6-4 09:17:11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找一家人才代理做,公司资料由总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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