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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交流] 缘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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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9:3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在《杂阿含经》中,释迦牟尼曾经给缘起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在《中阿含经》中,释迦牟尼又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在《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中,说缘起有十一个意义:
  1、无作者义
  2、有因生义
  3、离有情义
  4、依他起义
  5、无动作义
  6、性无常义
  7、刹那灭义
  8、因果相续无间断义
  9、种种因果品类别义
  10、因果更互相符顺义
  11、因果决定无杂乱义
  在《造塔功德经》中,有法身偈(又作诸法缘起颂)云:“诸法因缘生,我说此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在《初分说经》卷下中,有缘起偈(又作缘起法颂)云:“若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是生灭因缘,佛大沙门说”。此缘起之理为释迦牟尼悟道成佛之所证悟,为佛教之基本原理。佛教以缘起解释世界、生命及各种现象产生之根源,由此建立起佛教特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所谓缘起论,即阐释宇宙万法皆由因缘所生起之相状及其原由等教理之论说。缘起论是佛法的代表,是佛教与世界上其它宗教或古今任何哲学流派相区别的根本特征。缘起论系以“法印”为基础,以“十二因缘”、“四谛”、“八正道”为中心思想。所有佛教之教法均以缘起论为依准。不管是原始佛教、部派佛教还是大乘佛教,任何时代或任何地域之佛教宗派,必然以缘起论为其根本教理,反之,则不能称为佛教。随着佛教的发展,以缘起论为根本教理,逐渐发展出业感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六大缘起等一系列缘起论系统教说。

  至于对“缘”的具体白话解释,依佛教界与学术界共同的多数观点——“缘”基本可解释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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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2 12:13:42 | 只看该作者

万事万物皆有缘起,因缘和合,形成万事万物;因缘灭,则万事万物皆消亡。

由此可知,空不是没有、不存在。而是存在是有缘起的,既然有缘起,表示它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也即本质上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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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9:46:16 | 只看该作者

涅槃

涅槃,意译作灭、寂灭、灭度等,是佛教修行的最终目的和最高境界,一般指破除烦恼、无明后所证得的精神境界,这是一种不生不灭、超越生死、永恒安乐的境界。此外,出现于此世为人的佛(特指释迦牟尼),其肉体之死,称涅槃(寂灭)、般涅槃(圆寂)。后来,也将佛教高僧大德的死亡,称作涅槃、般涅槃。

  小乘佛教将涅槃分为有余依涅槃和无余依涅槃,或略称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前者虽断烦恼,但肉体(残余之依身)仍然存在;后者是灰身灭智之状态,肉体(残余之依身)已灭,生死之因已尽,众苦永寂。

  大乘唯识学派则将涅槃分为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有余依涅槃、无余依涅槃、无住处涅槃四种。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指一切事物的本来相即是真如寂灭之理体,亦即真如、实相;无住处涅槃,或略称无住涅槃,指依于智慧,破除无明,远离烦恼、所知二障,不滞生死之迷界,又因大悲救度众生而不滞于涅槃之境地,即所谓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

  北本《涅槃经》卷二十二称,涅槃具足常、乐、我、净,谓之涅槃四德。涅槃境界为永远不变之觉悟,谓之常;涅槃境界无苦而安乐,谓之乐;涅槃境界自由自在、毫无束缚,谓之我;涅槃境界无烦恼之染污,谓之净。
  南本《涅槃经》卷三称,涅槃具足常、恒、安、清净、不老、不死、无垢、快乐,谓之涅槃八味。以涅槃八味配涅槃四德,则常、恒为常,安、快乐为乐,不老、不死为我,清净、无垢为净。

  总之(依世俗谛义)涅槃是一种超越生死轮回之迷界而获得觉悟、解脱的绝对境界,它虽然是修因感果而得,但不是由因缘和合而成,因而是唯一不变的、永恒的。这种境界是佛教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一种不可言说、不可思议的超越人天福报的终极存在状态。而且,涅槃境界并不是只有死后才能达到。只要证得这种境界,生与死的分别对证道者而言已经失去了意义,不管是在生还是死后,他都将永远处于没有烦恼、没有迷惑的大自由、大自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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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9:45:35 | 只看该作者

三界六道

三界六道是佛教业报轮回说的主要内容。佛教认为,众生由惑业之因(贪、瞋、痴等)而招感三界六道之生死轮回的果报,如车轮之回转,永无尽止,故称轮回,或生死轮回、轮回转生。

  三界,指众生所居住的三种世界,或者说三类生存形态,即欲界、色界、无色界。
  欲界,指具有淫欲、情欲、色欲、食欲、睡眠欲等多种欲望的众生所居之世界,其间男女参杂而居、多诸染欲,故称欲界。欲界众生的苦乐相差很大,包括: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六欲天(即欲界六天)。因欲界为六道众生杂居之地,故又称杂居地。
  色界,指远离欲界淫、食之欲而仍具有清净色质的众生所居之世界。这里的色,指色质,亦即物质。此界在欲界之上,没有欲染,无男女之别,其众生皆由化生,以光明为食物及语言。其身体及物质环境皆清净美妙。此界依禅定之深浅粗妙而分为四级,即初禅天、二禅天、三禅天、四禅天。其中,初禅、二禅、三禅各有三天,第四禅有九天,共十八天,称色界十八天。
  无色界,指超越物质(色)之世界。此界唯有受、想、行、识四种精神现象而没有物质现象(色)。此界众生无身体,亦无物质环境,唯以心识住于深妙之禅定中,故称无色界。此界在色界之上,分为四天:空无边处天,识无边处天,无所有处天,非想非非想处天,称为无色界四天。
  欲界、色界、无色界之果报虽有优劣、苦乐等差别,但都属于生死轮回之迷界,故为圣者所厌弃。

  六道,又称六趣,指众生以自己所作的行为(业)而趣向来生的六种生存形态或生存世界,亦即众生生死轮回的六种去处,分别是: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其中,天道、人道、阿修罗道被称作三善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被称作三恶道。除了天道分为欲界天、色界天、无色界天以外,其余五道皆属于欲界。六道与三界的概念是互相重合的,通常称三界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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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9:44:57 | 只看该作者

因果业报

因果,或称因果律,为佛教教义系统中,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谓一切事物皆由因果法则支配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已作不失,未作不得”。若否认这种因果之理的存在,则称“拔无因果”。《地藏轮经》云:“拔无因果,断灭善根”。《中阿含经》卷14云:“不畏后世,无恶不作”。

  佛教在因果问题上反对四种邪执:
  (1)邪因邪果,即将万物生起的原因归结为大自在天等超人格的力量。
  (2)无因有果,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果,但此果的原因是难以探究的,故否定此果的起因。
  (3)有因无果,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因,但此因的结果是难以探究的,故否定此因的结果。
  (4)无因无果,即否定因果二者,不承认一切因果。

  佛教认为,众生的行为能引生异时之因果,善之业因必有善之果报,恶之业因必有恶之果报,此称善因善果、恶因恶果,或称善因乐果、恶因苦果。这种因果之理,俨然不乱,称为因果业报,又作因果报应、善恶业报。若从实践修行上论因果关系,则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这称为修因得果、修因感果。又一般所谓三世因果,多系指异熟因和异熟果之因果关系而言。亦即认为现世之罪福苦乐,乃前世所造善恶诸业的果报;而今生之善恶行为,亦必将影响来生的罪福报应。《因果经》云:“欲知过去因者,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者,见其现在因”。与三世因果密切相关的是三时报业,所谓三时报业,即根据善恶业因所招感异熟果的时间,分为:
  (1)顺现业,即现在世造业,现在世受报。
  (2)顺生业,即此世所造业,下一世受报。
  (3)顺后业,指此生所造业,在多世以后受报。
  《大宝积经》云:“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对因、缘、果的具体分析,佛教有六因、四缘、五果之说。
  六因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
  四缘即:因缘、等无间缘(又称“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
  五果即:异熟果(又称“报果”)、等流果、士用果(又称“士夫果”)、增上果、离系果(又称“解脱果”)。

  与因缘果报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业。业,音译作羯磨,造作之义。意谓行为、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若与因果关系结合,则指由过去行为延续下来所形成的力量。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之果的力用,称为业力。业的果报,则称业报,又称业果,即善恶业因招致的苦乐果报。业,本为印度自古流行的一个重要思想,佛教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作为佛法的重要内容。

  要指出的是,佛教虽然强调因果法则是普遍的宇宙规律,但并不承认宿命论。佛教在强调业力的同时,也充分肯定心力的作用。认为心能造业,心也能转业,业力与心力是相互作用的。《优婆塞戒经·业品》云:“遇善知识,修道修善,是人能转后世重罪现世轻受”。《宗喀巴显密次第科颂》云:“业果若不定,便成无因果;业果若决定,众生不成佛。当知业可转,如二水相投:热多冷从热,冷多热从冷”。彻悟禅师云:“业由心造,业随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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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9:44:09 | 只看该作者

十二因缘

所谓十二因缘,就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十二个环节一环套一环,顺逆都互相缘生缘灭,故称十二因缘。具体而言:
  (1)无明缘行:无明,指众生对佛法真理、对宇宙人生真相的无知状态。正因为无知,由此产生行,即盲目的冲动,亦即意志活动。
  (2)行缘识:正因为有意志活动,因而产生心识,识即精神活动,指按照意志活动投生后产生最初的意识。
  (3)识缘名色:由于心识活动而形成精神和物质的胎质。名,指概念,精神方面;色,指色质,物质方面的形体。
  (4)名色缘六处:六处,又称六入,在此指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等感官和认识器官。这时,胎质逐渐成熟,即将诞生。
  (5)六处缘触:触指接触,指胎儿出生后,六种感觉和认识器官与外界接触。
  (6)触缘受:受即感受、接受,由于身心逐渐发育,六根与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接触频繁,而产生相应的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的感受。
  (7)受缘爱:爱指爱欲、贪爱,随着年龄的增大,在不断感受的基础上产生分别心,有了爱恶之情。
  (8)爱缘取:取即执着、追求,正因为有了贪爱,到了成年以后,爱欲强盛,开始对外界执着追求。
  (9)取缘有:这里的有,指思想、行为所产生的难以抹掉的后果,即业,分为善、恶、无记三种性质的业。由于执着,造下了种种业。
  (10)有缘生:正因为有了业,这种业必然产生未来的果报,使人在死后重新投胎受生,从而导致来世的再生。
  (11)生缘老死:有了生则必然招致老、死。这样,十二个环节辗转不断地生死轮回,互为因缘,即是十二因缘。由此可见,众生之所以有生死轮回种种痛苦烦恼,根源在于无明,即对生活真实的无知。反之,只要破除无明,就可以灭除生死轮回的痛苦而获得解脱。佛说:“无明的起源不可见,不可假定在某一点之前没有无明”;但同时,佛又说:“凡是真正见到苦的,必也见到苦的生起,必也见到苦的止息,必也见到导致苦的止息之道”。

  十二因缘包含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有两重因果关系,称为三世两重因果。(见下表)

      无明   过去二因
      行
      识           过去现在一重
   十  名色
   二  六处   现在五果
   因  触
   缘  受                  三世两重因果
      爱
      取    现在三因
      有           现在未来一重
      生
      老死   未来二果

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9:42:26 | 只看该作者

八正道

八正道,即合乎正法的八种悟道成佛的途径,又称八圣道。即:
  (1)正见:正确的见解,离开一切断常邪见。
  (2)正思维:正确的思维,离开一切主观分别、颠倒妄想。
  (3)正语:正确的言语,也就是不妄语、不慢语、不恶语、不谤语、不绮语、不暴语,远离一切戏论。
  (4)正业:正确的行为活动,也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诸恶莫做,众善奉行。
  (5)正命:正确的生活方式,即远离一切不正当的职业和谋生方式,如赌博、卖淫、看相、占卜等。
  (6)正精进:正确的努力,去恶从善,勤奋修行,不懒散度日。
  (7)正念:正确的念法,即忆持正法,不忘佛教真理,时时以惕励自己。
  (8)正定:正确的禅定,即专注一境,身心寂静,远离散乱之心,以佛教智慧去观想事物的道理,获得人生的觉悟。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9:41:45 | 只看该作者

四圣谛

四谛,又作四圣谛。谛,意为真理或实在。四谛即:

  1、苦谛:指三界六道生死轮回,充满了痛苦烦恼。

  2、集谛:集是集合、积聚、感招之意。集谛,指众生痛苦的根源。谓一切众生,由于贪、瞋、痴等造成种种业因,从而感招未来的生死烦恼之苦果。从根本上来说,众生痛苦的根源在于无明,即对于佛法真理、宇宙人生真相的无知;正因为无明,众生才处于贪、瞋、痴、慢、疑、恶见等等烦恼之中,由此造下种种恶业;正因为造下种种恶业,又使得众生未来要遭受种种业报。这样反复自作自受,轮回不休。

  3、灭谛:指痛苦的寂灭。灭尽三界烦恼业因以及生死轮回果报,到达涅槃寂灭的境界,称为灭。

  4、道谛:指通向寂灭的道路,主要指八正道。佛教认为,依照佛法去修行,就能脱离生死轮回的苦海,到达涅槃寂灭的境界。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9:40:34 | 只看该作者

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

所谓法印,即作为印证是否合乎佛法的标准。佛教有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之说。

  所谓三法印,即《杂阿含经》卷十所说:“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通常作: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所谓四法印,即《增一阿含经》卷十八所说:“一切诸行无常,一切诸行苦,一切诸行无我,涅槃永寂”。通常作: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皆苦,涅槃寂静。

    所谓五法印,即《菩萨地持经》卷八在四法印外,再加上“一切法空”,则成五法印。通常作: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是苦,一切法空,涅槃寂静。

  由于南传佛教多不认可《增一阿含经》及大乘教典,所以南传基本只持“三法印”说,北传汉译《阿含经》分《长阿含经》、《中阿含经》、《杂阿含经》、《增一阿含经》四部,所以认可“四法印”说。

  大乘佛教则以诸法实相作为法印,称一实相印。所谓诸法实相,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或真实之理法、不变之理,此系佛陀觉悟之内容,本然之真实。佛教认为,世俗认识的一切现象均为假相,唯有摆脱世俗认识才能显示诸法常住不变之真实相状,故称实相。

  关于各“法印”的解说,一般对“诸行无常”和“诸法无我”的意见较为一致,一般现代佛学界与哲学对其解释比较统一,“行”和“法”多解释为“现象”,“无常”为“非永恒”;“我”则为“自性本体”。其他各“法印”的理解则有些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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