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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王波、王炯
当2000年QFII首次出现在媒体报章时,人们对于这个外来词还充满了疑惑。如今,不仅普通投资者对于QFII大都已耳熟能详,就连QFII投资概念股票也成了今年市场的宠儿。
从陌生到熟悉,其间只不过是短短的两年时间。
随着日前瑞士银行有限公司和野村株式会社QFII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QFII终于要进场踢球了。
一个全新的动议
2000年,高速发展的中国市场迎来了10周岁的生日,也迎来了新世纪的挑战。面对国际化这一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加速境内外市场的融合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就在这一年,一个全新的动议----QFII制度被提了出来。这个动议的积极倡导者之一就是时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的梁定邦。梁定邦根据台湾实行QFII的成功经验提出,QFII制度将给中国大陆证券市场带来诸多好处,比如:将国际投资者引入中国;催发市场创新;利于建立更好的市场约束机制;有利于从一个以散户为主的市场转变为以机构投资人为主的市场;如果包装及定价合理,QFII可能成为国有股潜在的购买者,等等。
这是一个人民币资本项目尚未全面开放条件下,有限度向外资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正因如此,疑惑、讨论、研讨不一而足。市场也为此一度担心,随着外资的进入,整体股价偏高的A股是否会"尸横遍野"。回过头来看,这种担心也许显得有些多余。市场走向理性投资是一个必然趋势。QFII的出现或许只是一个导火索。当价值回归在2003年再次成为主旋律时,人们不再谈QFII而色变。
伴随着中国加快经济领域对外开放的步伐,梁定邦的建言很快进入实践环节。相关监管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起草相应的规则;中国证监会内多个业务部门共同讨论、设计具体实施方案;起草班子多方听取业界专家、台湾从业者的意见和建议……2002年11月7日,证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QFII从此有了法规依据,步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托管行抢跑
根据QFII的相关办法,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和投资额度,申请人应当通过托管人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文件。为此,托管行的竞争成了QFII申请赛的预演。
2003年1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工、中、农、交、建、招行及渣打、汇丰、花旗3家外资银行的上海分行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随后的两个月里,工、中、农、交、建行及汇丰、花旗、渣打三家的QFII托管人资格又先后获证监会批准。
在这场竞争中,外资银行凭借其丰富的国际经验和技术及客户优势,在第一棒中后来居上,拔得头筹。首批获得QFII资格的两家外资机构均选择花旗银行作为其托管行。而据悉,汇丰和渣打也都有多个客户通过其递交了申请。
相比之下,中资银行门前显得冷清了许多。虽然,眼下的格局未必就是最终的定局,未来随着中国机构的逐步走出国门,以及中资银行在竞争中业务的逐步迎头赶上,外资"独步QFII天下"的局面相信不会持续太长时间,但对于一直在国内业务处于垄断地位的中资银行来说,这一次还是在家门口尝到了"在商言商"的酸涩。
事实上,出现这一格局早已在许多业内人士的预料之中。对于外资银行来说,外资机构对于外资托管行的偏爱或许是其获牌的另一重要砝码。数家外资机构就坦言,如果其成为QFII的话,会优先考虑外资托管银行。而某外资银行中国区总裁更是信心十足地表示,相信外资银行在QFII的托管业务中会占有一席之地。
高调出击争首批
QFII制度的推出在外资投行中引起了比较强烈的反响。多家在中国业务颇有建树的欧美机构在第一时间表达了争取成为QFII的愿望。
此次如愿的瑞银可谓言行一致:其从QFII制度推出之后就在多个场合表达了必争第一的决心。在此次首批获得QFII资格之前,其就在3月21日率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QFII的申请。
虽然在媒体的曝光率未必比得上瑞银,虽然本土市场的不佳增添了人们的些许疑虑,但日本野村证券去年在中国银行和中国电信境外发行中的"全力出击",已经清楚地告诉人们,其对成为中国首批QFII已经下了志在必得的决心。
另一家欧洲大银行德意志银行则在QFII规则出台前,就在新加坡和香港等地举办了QFII研讨会。2002年4月中旬递交申请后,人们还是将其列入了首批QFII的热门候选名单。此外,知名美资投资银行高盛期待着成为美资银行中的第一个QFII,而摩根士丹利、所罗门美邦也都已将申请递到了监管部门。
如果说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给了外国人为中国人"管钱"的机会,那么QFII就使得外国人直接投资A股成为了可能。今年3月19日,证监会以发言人谈话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QFII制度实施细则,放宽了申请人范围和投资品种范围。在已明确的品种外,QFII可投资于基金,且无比例限制,还可参与股票增发、配股、新股发行和可转换债发行的申购。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获得了外管局的有关审批之后,QFII将开始下一个第一:在A股市场上的第一笔下单。
QFII产业链悄然形成
QFII不仅为亟待发展新业务的外资银行送来了甘露,也为境内券商打开了又一扇国际交流的窗户。不仅如此,那些暂时还无法直接获得QFII资格的外资券商也将A股市场的研究作为新的中国业务突破口。一个QFII产业链开始悄然形成。
在外资机构不断提升对A股市场关注度的同时,不少境内券商也开始主动出击。湘财证券刊发了"致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公开信",向外资公司公开发出了洽谈合作的邀请。据悉,该公司已接到了不少邮件和咨询电话。
一些在海外业务方面已经有了实战经验的公司更是希望能抓住此次契机,闯出一块新业务。先后与70多家境外证券公司建立代理关系的申银万国目前也在进行QFII的最后准备。为海外机构投资者撰写专业的分析研究报告;建立针对QFII的交易服务平台;在原有的海外交易员基础上,培养一支为QFII服务的队伍;各项整合工作忙得不亦乐乎。
机会还给了基金管理公司。QFII投资基金,一方面有助于壮大优秀基金的规模;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大大提高管理公司的品牌。而对新诞生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借助外方股东的先天优势,更是平添了几分竞争信心。
如果说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立,是为A股市场首次引入"洋外援"的话,那么QFII的进场,则意味着全副西洋装备的"洋枪队"开始正式登场了。在外资券商实质性撤离B股市场之后,境内外投资者将在更为广阔的A股市场上,与外资开始新的同场竞技。
[资料链接]
瑞士银行集团(UBS)
瑞士银行集团(UBS)前身是1912年成立的瑞士联合银行(Union Bank of Switzerland)。1998年6月,原世界排行第52位的瑞士银行(Swiss Bank Corp.)与排行第14位的瑞士联合银行正式宣布合并,从而组建了目前这家瑞士最大的银行。现在的瑞士银行集团总部设在瑞士苏黎世,主要业务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经纪业务。2000年,瑞士银行员工人数达到了72000人,公司经纪人人数超过了8500人。2001年,瑞士银行管理的客户资产达到了2.448万亿瑞士法郎。瑞士银行不仅自称是全世界最大的私人银行,同时这家金融巨头还宣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机构之一。目前,瑞士银行集团旗下由瑞银资产管理(UBS AssetManagement,负责法人资产管理与共同基金等业务)、瑞银华宝(UBS Warburg,负责投资银行和创业投资等业务)与瑞银瑞士私人银行(UBS Switzerland,负责私人银行业务)构成了完整的金融服务框架。
根据其2002年财报,截至2002年年底,瑞士银行集团管理的资产规模为2.037万亿瑞士法郎,当年公司净利润达55.29亿瑞士法郎。目前,亚太地区投资在瑞士银行集团资产管理业务中所占比重为5.4%,与其在瑞士本土和美洲各占近40%的比例相比,其在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野村证券
1925年成立的野村证券现为日本第一大券商。目前在全球28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到2002财年结束时,野村证券管理的股票和债券资产规模达到了13.6万亿日元,公司净利润达到1680亿日元。野村证券十分重视新兴市场中的投资机会。野村证券的重要分支机构------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在公司管理宗旨中明确提出,致力于从正在经历放松管制和全球化的证券市场中为客户获取利润,而中长线投资和通过不同行业、企业和投资周期的组合配置以实现投资的多元化,将是公司优先考虑的投资方式。
野村证券早在1973年就开始拓展中国金融和投资业务。1982年,野村证券成为第一家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海外证券公司。目前,野村在中国有2个代表处、3家合资公司和2个直接投资项目。2002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接纳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为其特别会员,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从而成为首家获准成为深交所特别会员的境外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2002年11月,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接纳为首家境外特别会员。(王波)
●QFII大事记
●2002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指出,所谓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合格投资者应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
●2002年11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包括托管人管理、投资额度管理、账户和汇兑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暂行规定》共分七章三十四条,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2年12月1日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各自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细则》对合格投资者的投资运作管理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了违反《实施细则》的处理方式。
●2003年2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QFII托管人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2003年3月14日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渣打银行上海分行三家外资银行QFII托管人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2003年3月20日证监会就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具体问题答疑,指出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如信托机构或政府投资机构等,都可以申请成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可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中国证监会对此不设投资比例限制。此外,还可以参与股票增发、配股、新股发行和可转换债券发行四者的申购。
●2003年3月21日瑞银华宝证实,瑞银华宝已经通过其托管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正式递交了QFII资格申请,成为首家QFII申请者。
●2003年3月25日日资券商野村控股称,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正式递交QFII资格申请。
●2003年5月26日瑞士银行有限公司、野村证券株式会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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