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市场营销“野”与“雅”之争

[复制链接] 2
回复
60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9-12 08:4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沙发
发表于 2007-9-12 10:27:38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以前的一位朋友讲的广告宣传的雅与俗,和本文有很多相通之处.

营销的本质是创造顾客需要的价值,在这个本质上的营销,根据市场环境和消费心理,野与雅或许都是正确的.

板凳
发表于 2007-9-12 10:54:37 | 只看该作者

杀猪杀屁股,各有各杀法

无论雅俗,有效是目的;而且市场阶段的不同,雅俗也是会变化的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