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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野”与“雅”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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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2 08:4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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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9-12 10:27:38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以前的一位朋友讲的广告宣传的雅与俗,和本文有很多相通之处.

营销的本质是创造顾客需要的价值,在这个本质上的营销,根据市场环境和消费心理,野与雅或许都是正确的.

板凳
发表于 2007-9-12 10:54:37 | 只看该作者

杀猪杀屁股,各有各杀法

无论雅俗,有效是目的;而且市场阶段的不同,雅俗也是会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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