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在该公司工作4年,同学2006年8月2日合同到期,7月14日单位发了续约通知书,当事人签字同意续约后直接递交给人力资源部,员工提出加薪要求,人力资源部没有协商成,此后无任何消息。 8月4日,公司发布任命通知,任命他为另一部门主管,员工同意转到另一部门,公司与员工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9月15日人力资源谈签合同事宜,因工资问题双方未达成协议。 次日,总经理通知该员工说要解聘该员工,补偿1月的工资,要员工写好交接计划,准备交接工作,9月25日就不用来上班了。 9月21日,人力资源部发邮件通知员工说该员工要离职,请各部门配合做好交接工作。 但员工并没有收到任何解聘通知,单位不同意支付补偿金,另一方面上半年工作紧张,全体员工周六正常上班,平时经常加班该员工累计加班60多个小时(不含周末),都没有加班费。 现在公司提出要解聘,补偿金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谢谢指点,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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