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公司的时候A是以40%技术股[差不多等值20万元] 参股的; 但是有另外的合伙人提议,等公司盈利后,A每年拿出30%的红利,填补那部分技术股,就是说每年扣30%的红利返还给公司,直到满20万为止 请问有这样的做法吗 其实真的赚钱了那20万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感情上接受不了, 好像是技术不值钱一样 现在所有技术包括很多体力劳动都是A在负责,其他人只是辅助性的做一些工作,现在A一个人差不多做三四个人的工作 我觉得这样不合理,各位认为呢? 由于等级不够,没法回复,没法感谢回复帖子的朋友,先在这里谢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