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号,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联产[2006]199号),这个通知,恰好是在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洛杉矶与美方,就27个项目签订总金额高达40亿美元协议〔美国西岸时间4月6日上午10时左右〕,其中包括和微软的3亿美金软件合同之前发布。 这个通知大体内容如下: 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联产[2006]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版权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推动软件自主创新,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具体要求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二、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三、操作系统软件提供者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计算机生产企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制定预装软件价格和服务条款,使计算机生产、销售企业能够以优惠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获得授权。 四、进口计算机需向信息产业部提供与其进口计算机数量相符合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授权文件。 五、计算机生产者和操作系统软件提供者须于每年2月底之前向信息产业部报送上年度计算机销售数量、操作系统软件的预装数量。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信息产业部将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布。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版权主管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业主管部门举报预装盗版软件的行为,版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七、计算机行业协会、软件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和宣传,积极倡导和督促计算机生产者、销售者和有关软件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实做好正版软件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计算机本身,关注: 1、计算机制造商下一步会给计算机系统预装什么样的正版OS软件?微软会是大赢家吗? 2、会不会是那些linux厂商的一个大好机会? 3、国内计算机市场整体价格会上扬吗? 关于计算机的“裸奔”自主权,关注 1、计算机购买者是否还有选择操作系统自由? 2、所有计算机生产商是否有100%把握,预装上的OS,比客户自己购买所需要的OS更便宜? 3、计算机销售商是否也必须是软件销售商? 4、政府干预计算机“裸奔”自主权,是否是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5、计算机“裸奔”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吗?本人没有查到相应的条款。 6、未来到底什么程度的出厂计算机算是“裸奔”?一丝不挂的?还是有个比基尼的?还是有件汗衫的?以后会不会强制预装正版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 7、计算机“裸奔”现象,是靠企业间竞争来自然改变好?还是国家行政干预来改变好? 打击盗版,计算机厂商是源头吗?重典制理与卡着计算机厂商脖子,那个更好?这个规定的出台,个人认为微软当然会得利,利益在于吴总理签的那个大单,不过,多少时间消耗完这个大单,就不好说了。而类似红旗linux之类的软件,估计会大行其道;盗版市场,也是依旧红火;消费着会选择买带有廉价OS的电脑,格式化后,再去盗版市场找系统;市场,不会因为规定,而彻底改变什么;盗版市场,不会因为这个规定,而损失分毫。这个规定,不过是一个印有有效期的“小甜饼”。 个人认为,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应该让市场规律来发挥作用,政府干预只是因噎废食,不能长久。如此抛个大单,做个行政干预,卖个好,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权,最终是自掘坟墓。市场经济时期更要讲究游戏法则及市场规律。对于国内知识产权市场的现况,目前是有法可依,不过有法不依而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执行力度,重典治乱世,比拿无辜的作硬件的计算机厂商开刀要好的多。 在国家领导人出访前抛几个甜饼,讨个好,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再什么着,市场自然规则才是一切经济的根本,消费者才是市场永远的上帝,超越这个游戏规则,意味着得罪市场,市场终将自然报复行为。 让市场来验证最终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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