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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机会公平才能实现真正公平(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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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 09:3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机会公平才能实现真正公平

  创业和就业是一个社会公平分配的基础,从体制、权力和机会上鼓励创业、投资、就业,并保障公民的财产权,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

  目前城镇失业人口达4300万,如果提高税费率,抑制投资和创业,每年可能再增加城镇失业800万,到2010年城镇失业人口为累积8300万,财政需要对城镇失业人口及家庭的转移支付会达到8500亿元。

  ,如果“十一五”期间,不再增加城镇失业,2010年将城镇失业人口控制在2000万人,财政即使全部保障起来,也超不过1800亿,并且投资、创业和就业还会给财政增加税收。

  另一组数据显示,目前有1.4亿农民在城镇务工,收入在11200亿左右,邮回农村的收入在4000亿左右,农民增收的80%以上来自外出务工收入。“将大部分农民通过大量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固定在农村,在劳动力人均1-4亩地上,能使他们增加收入吗?”

  就业的世界性规律显示:65%-80%从业人员在自由职业、微型和中小企业中就业,不过,自由职业、微型和中小企业最敏感的是税费负担。“目前中国个体工商户、微型和中小企业的税费太重,仅工商、质检、城管等政府有关部门从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手中所收的收费、罚款等等估计在3000亿左右,以2万元可以解决一个劳动力就业计算,仅政府的收费和罚款就减少了1500万个就业机会,因此,我一直持一个观点:中国人并不笨,到国外都能找到工作和创业投资。中国农民转移难和城镇就业难问题主要是政府各部门的乱收费和乱罚款,创业和就业的环境太严酷造成的。”周天勇说:“党和国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建设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最需要干的一件善事是,废除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的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罚款分成体制,将这些部门的公务员全部用税收形成的财政经费供养起来,由此,每年至少可增加600万-800万个就业机会。”

  法律和政策上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工薪权,加大农民工的强制社保力度,“一是尊重农民的土地集体财产权力,集体与国家在交易土地时应等价交换,地方财政从被征用的土地上少拿点,给农民多留点,一年征用300多万亩地,每年农民就可增收3000万左右;二是财政不要再对机构实行自收自支,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罚款分成等体制,对各部门的建设项目,不要再进行财政给一点、部门自己筹一点等体制,防止政府各部门向个体户、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收费罚款,防止政府工程欠农民的工资,仅这一项,每年农民就可保证得到3000亿收入。因此,财政转移支付的阳光就是不照耀到农村,如果在这些方面落实了对农民的权力,农民增加的收入要比财政能转移的“阳光”多得多。

  “此外,财政还要将吃饭养人型的财政转变成公共服务型的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向广大人民能收益的教育、卫生等方面倾斜。我们目前的财政预算内外收入中,行政公务开支占到近40%,纳税人交纳的公共资源很大一部分用于吃饭养人,而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支出很低,这是不合理的。应当把行政公务开支在财政总支出中压缩到10%以下,至少应当压缩到15%以下,而公共服务的开支,在财政总支出中应当占到75%左右,这样才是一个公平分配的财政体制。”也只有这样,用更合理的机制来促进效率才能积累足够的财富来真正解决公平的问题。

  在目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奢谈公平优先将给投资、创业、就业和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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