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高度协调一致的是团队,如果有了信任就不必要2 :1做法。 其实,高度协调一致是要求,能不能达到这个要求?可以用2 :1判据去判断。也就是如果不能做到“一股独大”,即第一股东不低于第二股东的两倍,而是几个合伙人平均持股,这样的企业不可能做大做强。 有了信任就不必要2 :1做法吗?一般不行。信任避免不了“一个篱笆三个桩、合伙生意难做长”的结局。“一个篱笆三个桩”是指创业初期,有人帮忙才能成功。后一句“合伙生意难做长”是我们关心的能共苦却不能同甘的普遍现象。为什么成功会是失败之母呢?缺少信任吗?那为什么初期能吃苦在前呢?完全没有信任是走不到一起去的。缺少的是“2:1”的组织措施。 那我们每人投资5万,各占25%的股份,不是非常合理,难道要人为地造出一人是二,其他人是一吗? 是的!各占四分之一是合情合理,但也必须告知你们结果:这样的企业不能长寿,最终只能分手! 我们是从小玩大的伙伴,不分彼此,谁说得对就听谁的,哪能一人独大呢? NO! 这就是失败的苗头。办企业没有绝对的是非,到时候,每人都认为自己说得对,如果再有巨大的利益分歧,就是分手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