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计划在上海注册一个公司,但准备在河南生产,并在郑州先做样板市场,然后开辟其它地区。现在对税的问题很头疼。我应该在郑州再注册一个分公司,在当地纳税还是开具上海的发票?另外,开辟其它市场时,如果召代理,那每销售一批货都要相应缴纳营业税,而代理再销售时又要缴纳营业税,就有很大一部分重复纳税了。而自己设办事处,在终端也开自己的发票就不会出现重复纳税问题了吧?可资金实力有限的情况下,渠道全部直接控制也不合理,并且不利于网络迅速铺开。
矛盾啊。这个税的问题,有办法解决么?究竟怎么筹划最好?
请家人给出出主意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31 14:10:3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