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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必看:资本管理“聚义堂”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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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17:3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聚义堂堂规

聚义堂宗旨:聚家园资本精英,创家园开放特色,建群英聚义舞台,会天下职场英雄!

聚义堂组织原则:聚义堂紧密核心层是聚义小组,目前暂由15条好汉组成(以后视需要扩大),设正负头领二人,主要负责聚义堂日常事物管理。聚义堂重要事项决策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

聚义堂活动方式:

一、 论坛研讨。由聚义堂核心小组组员负责选定的资本管理各相关的议题,在家园论坛上组织负责议题的讨论。

二、 定期聚会。由聚义堂倡议组织,聚会研讨。

三、 固定时间的网上聚义堂好汉msn交流。

四、 其他形式的有助于聚义堂增强凝聚力、发展壮大的集体活动。

聚义堂活动规则:

一、 论坛研讨方法和规则。

1,论坛研讨议题通过向家人征集的方式产生,选择议题的原则:目前社会经济热点,家人关注焦点、资本管理核心知识。

2,聚义堂核心小组对征集的议题进行公开投票、筛选,最终确定研讨议题。

3,根据聚义堂核心小组各好汉的特点(知识结构、经验)分配负责议题,专责好汉负责该议题的研讨维护。

4,议题管理实行好汉轮值当班制度,议题轮值当班的好汉必须在当班日发起讨论,并引导讨论话题,确保该议题研讨人气和研讨主题方向。

5,每个议题设专责轮值当班好汉2-4名

6,聚义堂组织各好汉每月月底进行评帖活动,评选出每月精华帖。

7,议题研讨结束后由该议题专责好汉负责精华编辑,议题总结。形成文档后交聚义堂进行总编辑,在家园发行。

二、 聚会。

1,聚会由聚义堂组织进行。发起聚会时,根据各好汉地域,尽量统一集中,考虑家园成员的地域分散性,选择深圳、北京、上海为分区聚会地点。

2,聚义堂每年一次全体聚会,具体操作方法及聚会地点视聚会时的具体条件定。

聚义堂奖惩条例:

一、轮值当班的好汉必须在当班日管理议题,并引导所负责的讨论话题。由头领负责以家园短信告知督促并进行检查。因故无法当班值日,当班者自行协调由其他轮值好汉替补,并告知头领。无任何理由不当班者,头领以家园短信进行训诫。再犯的,由头领在版内公开批评。批评无效的,进行清理门户。

二、发起讨论的贴子,如发现违反家园规定(如剽窃、反动、淫秽、赌博等),当班好汉应即发公告警示,并立即向头领报告申请删除,事态严重的,由头领清理门户。

三、通知网上集合,收到信息又无故不与会的,在版内公告批评;三次以上不到会的,暂停好汉资格;如悔改,视情节给予恢复。

四、发起讨论的贴子,经全体好汉评论,认为质量、理论水平、立意等均属上乘,除版内加为精华外,申请家园总固顶三天,以资奖励;并赠送家园积分。

五、发起讨论的贴子,属于精品,并且该发贴人有三次以上此类精品贴的,由头领申请家园加为本版(或其他版面)副版主。

六、聚义堂好汉进入家园,希望不要潜水!!!值班好汉的主贴,希望所有未值班的应该回有质量的帖,以尊重他人劳动!如经发现有违本条的,本堂将以劳教代替说教,罚违反人承担较多义务,直到悔改通过堂内认可。

(以上系由头领cheng111兄草拟,家园审核通过。在此对cheng111兄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5 17:22:18编辑过]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5-8-2 17:43:06 | 只看该作者

活动的初步安排见固顶贴,未经大伙同意,俺抢先用一下头领的权利![em05]至于研究讨论的方向,俺也初步搞了个画地为牢,不过大家大可以约雷池而动,只要不离题万里即可。其他好汉应该积极给予关注和鼓励,我可要点名的哟![em07]嘿嘿

大家以为如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 21:25:04编辑过]
板凳
发表于 2005-8-2 21:44:1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照此执行!
4
发表于 2005-8-2 22:02:10 | 只看该作者

此堂规形成时,小曾等(在此不一一列举了)好汉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资本聚义堂将继续秉持家园精神,持续学习,持续进步。

兄弟将坚决执行。

5
发表于 2005-8-3 15:52:12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希望能在实行中不断的完善

6
 楼主| 发表于 2005-8-5 17:22:46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特别注意第六条!!!!

总之,违反堂规的,轻则训诫,重则劳教,本堂现任命cheng111为本堂总执法,监督家法。呵呵,众好汉留心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5 17:40:27编辑过]
7
发表于 2005-8-5 17:51:28 | 只看该作者

明察秋毫,秉公办理

8
发表于 2005-8-7 20:00:15 | 只看该作者

[转帖]SA80002001

同意,坚决执行
9
发表于 2005-8-9 18:25:4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10
发表于 2005-9-13 22:15:0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家中有好的规矩、好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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