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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orky 于 2015-1-14 11:59 编辑
在企业的日常管理行为中,如何才能最大化利用企业内部的稀缺资源(瓶颈资源),并且,在此环节上“做对的事”(做正确的事)。这就是TOC强调的“聚焦”定义,即企业的管理层要专注于稀缺资源(瓶颈资源),在管理决策上只做“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做的事”。
1、 做“该做的事”(A类行为)
聚焦于稀缺资源(包括瓶颈资源、管理层关注度)及其利润奉献。专注于对利润有直接、快速奉献的环节,不浪费当下有限的稀缺资源来做对利润间接、慢速贡献的事情。
2、 不做“不该做的事”(B类行为)
否则,就是使用今天有限的稀缺资源去做了“明天或更长时间才能有收益”的事情,不是当下该做的事。
以上2点分别从正(已做好)、反(未做好)两个方面面来明确界定了“什么是对的事?”(即正确的事包括了该做的和不该做的),只有明确了“正确的事”,才能更好的履行“正确地做事”。虽然道理如此,但是要真正做到是不容易的,因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早已形成了“先入为主”的潜意识、条件反射式的行为习惯和思维定势。
尤如:制度和法律一样是社会的底线(下限),而不是顶点(上限),但现实却是相反的,人们往往把企业中的管理制度当作“顶点(上限)”,这才是企业管理者必须反思的。制度和法律一样,往往只规定了“底线”(可以做的下限),即树立了应有状态(标准/标杆),但未详细规定“禁有状态”,正所谓“法不禁止皆有可为”,就是这样的道理。
要同时做到A、B类行为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转变观念及其配套措施(尤其在企业管理方面),否则就会陷入“好心做坏事”的陷阱而不自知,也就引发并做了以下2类“不该做的事”:
(1)“应该做,但没做好”的事(C类行为)
(2)“不该做,却做很好”的事(D类行为)
然而,D类行为是诱发C类行为的主要原因(即诱因),一不小心,自然就滑入了“好心做坏事”的泥潭。
在不额外投资的现状下,紧盯瓶颈环节并以此为中心改变现有游戏规则,优先、高效、快速地提升有效产出,确保“该做的事”得以落实;调度、管控和激励非瓶颈资源向瓶颈资源“看齐”,确保“不该做的事”得以令行禁止。
在绩效评估上,由于错误的假设和扭曲的认知,“成本分摊”往往曲解绩效指标,使管理层象“盲目的小猫”一样。反对“成本分摊”(成本思维)的局部绩效评估方式,倡导对企业整体进行绩效衡量(有效产出思维)的评估方式,这就是TOC在财务与衡量的基本原理。
在衡量的基本方法上,采取“整体绩效”(T、I、OE)与“行动次序”(POOGI)相结合的方法:
(1)全局性的衡量指标(T、I、OE),激励每个局部都去做对企业整体有利的事;
(2)5步聚焦开源法(POOGI持续改善程序),明确具体行动/步骤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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