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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大象法则:以小胜大,以弱胜强
提出者:波士顿顾问公司(Boston Consulting Group)。亨德森(Bruce Henderson)
大象可以踩死猴子,但猴子也可以骚扰大象,使大象遭遇挫折。 大象体积越大,猴子的胜算就越大。大象——规模庞大的公司;猴子——行动灵活的小公司。任何一家公司要想成功,最重要的是在市场上竞争;要竞争,必须有市场分析和一套完整的策略。
哈勒尔公司在 1967年时凭借买断的“配方409”清洁喷液的批发权,已占据美国清洁剂5%的市场,几乎 50%的清洁喷液市场。后来,家用产品之王——宝洁公司开始眼红。它推出了一个叫“新奇”的清洁喷液。哈勒尔的生意遭遇到大的问题——显然,它不是宝洁的竞争对手。
按照宝洁的习惯做法,它在创造、命名、包装、试销和促销“新奇”这个产品时,郑重其事,声势浩大。在全国展开大笔资金投入的广告攻势。结果在丹佛的试销小组报告:“所向披靡,大获全胜”,因此,宝洁在喜洋洋的气氛下,信心十足。
哈勒尔赢得很险。——小公司都这样。但它这只精灵的猴子知道大公司的心理:自信,花费大量的开发、销售费用,不密切注意小公司的动静。它成功地躲开宝洁这 只大象的脚步声,然后,迅速打击大象的信心,把这块市场上的草木全吃光,大象看到没有食物,尽管远途跋涉而来,也只能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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