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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认识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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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3 11:2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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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9-3 15:08:28 | 只看该作者

转载还是楼主自己写的?

板凳
发表于 2004-9-3 18:52:31 | 只看该作者

真正认识直销

笔者有幸得以有一个机缘进入直销业,更有幸接触了直销业中优秀的直销公司和优秀的直销教育系统的“洗礼”,更庆幸自己没有掉入非法传销的屎坑,受一些污七八糟甚至邪恶思想的“洗脑”,从而得以有清净之心、洁净之体、清醒之脑、明镜之智,实乃万幸,万幸之中深思之绪又感责任之重大。

其实很多人对直销存在在误解,这是因为非法传销影响了人们对直销的认知。因此,我们要学习毛主席他老人家讲的看问题要“一分为二”的哲学思想,重新真正认识直销。

直销是一种个人创业模式,这是直销最具魅力的地方。在传统的诸多个人创业模式当中,直销以它小投入、低风险、经过努力可能获得高回报的创业模式成为了创业门槛最低的一种个人创业模式。除此以外,其它的个人创业模式其“门槛”相当高!不仅要求具备“有形资本”,如货币、房产等;而且还要求具备“无形资本”,如知识、信息、经验、人际关系等,还有就是人们对创业成功的恐惧。这好比是挡在个人创业前面的“三座大山”,而一般人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跨越这“三座大山”的,所以,一但有人替其把这“三座大山”搬掉,人们的个人创业就容易得多。虽然直销使人们创业的门槛低了,简单了,但是“简单”并不等以“容易”!辉煌的成就只有靠战胜懒惰、战胜自私、战胜贪婪,靠帮助、靠付出、靠培训、靠教育而不是靠夺取、不是靠欺骗、不是靠虚伪去最终赢得。也就是讲,一个穷光蛋只要他敢想、敢努力、敢不放弃,通过直销这种创业模式他也有可能成为百万富翁,既然是可能的,不是不可能的,这个穷光蛋就会“铤而走险”!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人,都会这么想、这么做。这不是人坏,而是人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这就是人性。

目前像如新、安利等国际直销公司等直销其实是一种多层次的直销,也就是一种利用直销公司提供的一切设施(专卖店铺、电脑管理系统、培训会议等)或者其它公司的培训,建立一个公司与自己共有的永久顾客消费群,并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教授或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而按事先的约定从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的计提报酬中抽取相应比例获取脑力劳动收入的一种个人创业机会。

那么为什么人们会受非法传销的影响,认为直销也就是非法传销呢?这是因为直销与非法传销之间的分水岭或者讲分界线和临界点之所以难于区分,关键其实在于它们的“表面特征”都是一模一样的。它们都要进行如下因素的运作,否则就不是直销或者非法传销。这几个因素是∶

  ※ 直(传)销员直接或间接推荐(也叫介绍)其它人成为新的直(传)销员;

  ※ 直(传)销员相互之间形成“上”和“下”的关系,目的是形成一个属于公司和直(传)销员共同拥有的顾客消费群。这个顾客消费群按不同的推荐主体利益就自然形成了区别于其它顾客消费群的“集合”特征。直(传)销员或直(传)销把它叫做“部门”或“小组”或“网络”等;

  ※ 直销与非法传销是一种具有相当难度的产品/商品营销模式。这就要求直(传)销员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所以,就必须通培训的方式来提高这些能力,因而没有的培训会议也就没有了直销与非法传销。

也就是说,由于直销与非法传销的这3个“表面特征”是一模一样的,所以,像如新和安利等真正的直销公司就很自然成为了非法传销的代名词。那么直销与非法传销之间的分界线和临界点到底在哪里呢?是奖金分配制度?不是。虽然它们的奖金分配制度五花八门,让人看了眼花缭乱,但它们的“原理”都是一模一样的。也不是培训会议,不是直接或间接推荐,不是部门或小组或网络,其实就是在于:“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上”!换句话讲,直销和非法传销它们之间只是“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法传销”!就好像一个人,本身无好坏。谁说这个人生下来就是坏蛋!谁说直销生下来就是非法传销!关键在“教育”。教育好这个人就变好;教育不好这个人就变坏,所以,任何一家直销公司想把自己同非法传销“划分开”是不可能的,因为其本身就是传销公司。“合法”与“非法”不在于其公司本身是不是传销公司,而在于它是否把人管理好!就好像一把枪看谁去使用,把枪管好不至于让它干坏事,关键是要管理好使用枪的人而不是枪本身一样。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非法传销是什么。非法传销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属于金融诈骗范畴,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坚决不允许的!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描述非法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是:

  1、参加者的主要业务是介绍他人参加(俗称拉人头);

  2、以给付金钱或认购商品等方式交纳高额入门(入会、入网)费作为加入和介绍他人加入、个人发展下线、取得相应名衔和职位等条件,并从新成员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

  3、收入主要来自于参加者的入门费、培训费、资料费或强行购买产品的费用等,而非来自于销售物有所值的本企业自产产品;

  4、参加者之间相互转卖产品;

  5、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

  6、经营者对参加者许诺给与高额回报;

  7、产品销售价格高于公开市价牟取暴利;

  8、经营者对参加者的报酬或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做虚假宣传诱人加入或销售等;

  9、已转型的原传销企业推销人员发展下线销售产品时层层加价。

因此,正当直销是讲诸如经济的独立和自由是一个艰苦努力的过程、成功并不容易、挣钱难、做直销加入简单但并不容易成功、直销虽是一个机会但并不适合所有人……即它是宣扬“善”的一面;而非法传销则完全反过来,它是讲诸如经济的独立和自由是一个轻松的过程、成功其实很简单、挣钱容易、做直销简单容易而且挣大钱、直销是21世纪最后一个致富机会,人人可做,人人可为……即它是宣扬“恶”的一面。由于这种“观念”(价值观)的巨大反差就会很强烈地表现在会议的气氛上、讲师的举止言谈上。它们利用人性的弱点,利用人们想暴富的心理,极力宣扬迅速致富的人生道理。只要走进这样的培训会场,这种极不正常的味道立即就“闻”得出来。

举一个例子就很容易明白∶金钱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关键看谁去用它!君子用它富国强民,而小人用它祸国殃民!也就是讲,多层次直销及其制度作为存在半个多世纪的一种产品/商品的分销模式,其本身并不存在好与坏之分,如果它真不好,早就完蛋了,根本用不着等到50年后的今天由中国政府来整顿和规范。不法之徒用“它”去干坏事自直销制度诞生那一天起就相伴相随到如今,并不是今天到了中国才突然出现的洪水猛兽,像非法传销这样的商业欺诈和金融诈骗并非只有在直销行业才存在,在其它的商业领域也同样存在。所以,直销公司和直销业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做得好”就会使其健康发展,如果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没有做好”,真会祸国殃民,这绝非是危言耸听!人具有正和邪的二面性;直销也具有正和邪的二面性,发扬正义铲除邪恶,发扬人“善”的一面,消除人“恶”的一面就是直销业素质教育的重任。

那么直销业在中国会不会蓬勃发展?当然会而且一定会,因为它符合人性。而且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WTO,随着国际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全面导入,规范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政府也正式向WTO承诺将于入世后三年内开放产品分销市场,并且已经在着手对属于产品分销市场范围的直销业进行前期的立法准备工作。同时,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和实践证明,直销这种以顾客、以消费者为“中心”的面对面、一对一的销售方式意示着直销在走过20世纪曲折的探索之路后,必将在21世纪借助信息文明时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以一种更加人性化、更加科学化、更加时代、更加网络化的形象进入未来分销(包括零售)的新经济时代。我们可以预测得到:直销将成为21世纪产品(商品)分销的最流行方式!这是因为商品/产品分销(包括零售)领域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巨变!这场巨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建立在20世纪工业化为背景基础之上的商品/产品分销(包括零售)的营销观念及其模式,由于信息化、网络化和人性化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已经不适应或者滞后于当今以及未来消费者需要和欲望空前而巨大的变化,所造成的结果是商品/产品分销(包括零售)过去旧有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将被历史的铁锤彻底打得粉碎,而以满足已经发生了巨大而空前变化了的消费者需要和欲望的新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将在21世纪诞生,全球的分销服务领域处于巨大变革与创新的“春秋战国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直销业将面临创新变革的巨大挑战!而谁能在这直销业创新变革的竞赛中脱颖而出,谁就是中国市场甚至世界市场直销业最大的赢家。故明知且能迅速适应之变化而创新必为智者,也为终极赢者。

的确,三千年以来,人类社会的变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汹涌澎湃、江海翻腾,面对如此迅猛变化的如喜如忧的现实迫使我们不断地思考、不断地思考,成就未来之辉煌只有二种选择∶进则生,退则亡;变则达,守则死。纵观世界经济格局的风云变幻,唯“凡不泥古而勇于创新者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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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3 18:52:55 | 只看该作者
在EMKT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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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8 00:02:59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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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8 11:28:09 | 只看该作者
大部分是转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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