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可“先斩后奏”办理执照 投资开办企业,往往是万事具备只等执照,有的企业为了一张营业执照等上一年半载也绝不是新闻。南京市工商局局长朱友发介绍说,以往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的材料都进行严格审查,因此时间较长。新政策出台后,将推行企业预备期登记制,鼓励待业、失业人员申办企业,对在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过程中条件不具备,但在一年之内能够予以完善的企业,可先行核发营业执照,在执照上加盖“预备期企业”的印章,并实行“预备期管理”,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前置审批可以由工商部门受理后到网上为您并联审批,前后只需7天。 7、生产型企业“开小灶” 以前经营场所证明必须是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新规定贯彻后,生产型私营企业设立登记时,生产场所一时无法解决的,允许其先以注册场所登记注册,核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由企业在一年内落实生产场所并办理相应手续。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材料要求,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时,除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外,如无租赁手续,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同意使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可以视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证明。 8、农民进城经营无需登记 新规定实施后,原先无照经营的城市流动摊贩再也不用东躲西藏地与工商部门打“游击战”了。新规定放宽了对农村个体劳动者的登记要求。过去对农村小商小贩的登记要求不明确,此次则明确规定对于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流动商贩不再登记。运用合同管理职能,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对农副产品经纪人实行免费培训、免费发证。同时,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不再以无照经营对小商小贩进行查处,农民可以理直气壮进城销售农副产品。 9、合资公司可以个人开设 想以自然人的身份和外商合资开设企业?以前不可能,但现在可以了。 《意见》出台前,工商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只允许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作为中方投资者,投资兴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新规定中,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放宽公民与外商合资合作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外,中国公民(含在职人员)可与境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兴办合资、合作企业。 10、鼓励“知识”入股投资 记者获悉,面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蓬勃发展,工商部门鼓励以高新技术成果、资本、技术、管理才能、技术专长等人力资本按一定比例作价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经专门评估和认定后,其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人力资本、智力成果作价入股,经评估和认定后最高可占注册资本20%。高新技术成果、资本、技术、管理才能、技术专长等人力资本以及名称可以叠加进行注册。企业改制可以其名称或字号连同全部或部分资产出资,对名称或字号可以评估作价。 11、毕业生创业路不再坎坷 南京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十朝古都的政治中心地位,造成了南京人重官轻商、重文轻商的心态,而为数众多的国企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非公经济的成长,南京青年普遍存在求稳不求变的心理。而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的日益严峻,有关部门开始鼓励青年自主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核准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如今的南京街头处处活跃着民间资本的影子。新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南京广开富民之路的又一力作,创业者的憧憬不必再被繁琐的程序所终结。市场对民间资本的放宽,让源源不断的巨额民间资本将畅通无阻的流向市场,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 四、 优惠篇 1、税收优惠政策有三类 据了解,截至2003年9月底,中国已有近200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大约35亿元人民币。今年,中国还将继续就此落实好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主要可归纳为三类:一是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新的再就业政策出台后,老的政策仍然有效。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这些优惠政策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除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没有规定截止期限外,其他政策有效期3年。 2、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可减免税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由于国家自2003年1月1日起提高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这意味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3年免征税收待遇以后,如达不到月营业额起征点,就可以继续免缴个体经营的增值税、营业税。 具体调整如下: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个人出租房屋采用按期纳税方式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1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100元。 3、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可减免税 江苏省新办企业(2002年9月30日后组建)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政府对此给予了较大力度的优惠:在2005年底前,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的,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吸纳比例不足30%的,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2倍,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即每吸纳1%,减免2%的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只从事零售业务的,按同样的规定条件可以享受除营业税以外的政策优惠(因为商业企业不纳营业税)。 对于现有企业(2002年9月30日前组建)扩大生产规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也同样给予税收优惠:对于现有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以及只从事零售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在2005年底前,如果其新增岗位中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可以在3年内,每年享受减征3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其中,对于免征教育费附加的企业同时也免征教育地方附加费。 4、国有大中型企业安置富余人员有优惠 这类企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建筑、娱乐,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除外),符合以下4个条件,就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一是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四是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5、企业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手续分两步:首先,准备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递交书面认定申请,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放《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在拿到《认定证明》后,再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办理申请减免,经审批同意后即可享受到税收优惠待遇。 ▲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证明)复印件;7.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企业盖章);8.《劳动保障部年检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9.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企业减免税申请要提供哪些资料? 1.减免税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5.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6.《服务型企业营业收入明细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为企业性质不同,需要其提供的资料在第4项和第6项方面也会不同。 6、个人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再就业优惠证》;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即可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手续。 《再就业优惠证》是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继续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凭证,只有持有该卡的下岗失业人员才能申请办理本年度减免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