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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软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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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00:3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购买软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1、软件销售按照税务局关于支持软件行业发展的规定而言:销售软件按照17%计算税款,征收是按照3%征收,其余税款即征即退;


2、按照所得税条例规定:纯软件按照无形资产管理;


在下的问题:


1、软件到底属于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还是费用;


2、购买软件企业所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谢谢。
沙发
发表于 2004-1-25 15:28:00 | 只看该作者
好像可以,有单位买增值税税控软件,结果得到一张增值税发票。如果税务局认为不能抵扣,开增值税发票干嘛?!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4-1-25 16:37:00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软件销售大侠或者购买过软件(大宗金额,几十万元级)的大侠给解释一下。


税控软件的金额比较小,没有普遍意义。


谢谢!
4
发表于 2004-1-29 10:01:00 | 只看该作者
1。可作为固定资产也可作为无形资产: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随同计算机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在5年内平均摊销.《财工字[1996]041号〉

2。在不短于两年的时间内摊销。fficeffice" />

依据:有关地方法规。如天津有文件(印象,没找到文件)

3。属购进固定或无形资产,不得抵扣进项,,,,但是现在在东北可以了

4。筹划思路:

租入软件,联系东北等

5
发表于 2004-1-29 11:51:00 | 只看该作者

找到了摊销年限的规定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摘自财税[2000]25号)

6
发表于 2004-1-29 11:53:00 | 只看该作者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两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三年。上述申请缩短折旧年限的企事业单位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购置清单和相应的购置发票,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fficeffice" />

(摘自京国税发[20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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