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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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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5 13:3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声明本人只是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知识,并无从事此方面工作的动机.
我想了解一下何谓虚开?怎样通过虚开赚钱?
多谢!
沙发
发表于 2003-12-26 23:08:0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什么问题?如果没有此方面工作的动机,那提此问题的动机是什么?
板凳
发表于 2003-12-27 22:34:00 | 只看该作者
呵,麦田兄太正义凛然了吧?呵呵
4
发表于 2003-12-28 15:5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麦田守望者在2003-12-26 23:08:00的发言:
这是什么问题?如果没有此方面工作的动机,那提此问题的动机是什么?


你好朋友,我是河南的,我以前的QQ好友里有你,但现在掉了,不知道你是否还在西安,我30号到西安,这次我们去登太白山的,有机会我们可以在西安见面13503819055
5
发表于 2003-12-28 21:21:00 | 只看该作者
曾经听过一个老财务总监谈起过这个问题,增值税害了一大批人掉了脑袋。
上了信息系统以后,认证更严了,空间会越来越小!
6
发表于 2003-12-28 21:47:00 | 只看该作者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指没有实际的业务往来,而向对方开出增值税发票,开具方收取开票费,而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余额作为税款上缴国库,如果无实际交易取得增值税发票,实际上就是虚增了进项税款,少缴了税。
以前是手写发票,漏洞较多。上了税控系统以后,会越来越严。虚开的基本的思路就是这样的。
7
发表于 2003-12-31 18:41:00 | 只看该作者
麦田兄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了,呵呵
不过,虚开增值税有时候也是身不由己
8
发表于 2004-1-1 15:24:00 | 只看该作者
请教:开票方怎么处理销项税的问题,以前有个金华税案,好像是国税局只按低于17%的征收率收取,可出还是要和国税关系对头才行。
9
发表于 2004-1-2 14:10:00 | 只看该作者
对呀,开票方如何处理呀?总不能自己交税吧?
bmc
10
发表于 2004-1-2 19:53: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有农产品收购的可以操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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