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在版权局的官网上有相关附件,贴到下面供各位参考:
软件著作权申请手续及表填写说明
特别提示:申请表各栏中灰色区域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请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之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第一项 准备提交材料
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1份
2、申请者身份证明--选交一项 1份
(1)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3、源程序 1份
(1)按源程序前30页和源程序最后30页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 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30、31-60。不要装订。除第6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加页眉,页眉上写清楚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2)源程序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文档 1份
(1)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任选一种)。 (2)按文档前30页和文档最后30页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30、31-60。不要装订。除第6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加页眉,页眉上写清楚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3)文档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 (4)文档中的日期须在软件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5)文档中出现图片,须提供合法使用图片的证明材料。 (6)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开发软件--提交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2、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4、著作权人是自然人,有单位的,须填写非职务开发证明书(所在单位公章);无单位的,须填写非职务开发保证书(个人签字)。1份(网上下载) 5、继承取得软件--提交遗嘱证明(需公正)或者法院相关判决。1份
6、转让取得软件协议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提交转让协议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1份 7、承受取得--提交承受取得证明,如工商证明文件。1份
第二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软件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或“系统”的命名规范。全称中含有品牌的,应提交合法使用该品牌的证明文件或相应说明。
二、软件简称: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如:DOS、Windows、WPS等。(特别提示:没有简称不得填写此栏。)
三、分类号:依据国家标准GB/T13702和国家标准GB/4754-2002中的代码确定。点申请表中“分类号”一栏右边的“选择分类号”按钮,按照具体情况分别从《计算机软件分类代码表》和《计算机软件适用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选择一类。
(特别提示:在《计算机软件分类代码表》中,不得选择“10000”、“30000”以及“60000”三个大类。在《计算机软件适用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中,如果软件适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广或者无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请选择“0000”。)
四、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登记软件的版本号,按照“VX.X”方式填写,例如:V1.0。
五、软件作品说明:分为原创和修改两种。
其中,修改包括升级、删改、翻译和合成等。如果是修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而生成的新的软件,必须获得原权利人授权,并提交原权利人出具的纸质授权证明文件。如果原有软件已经登记,请准确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登记证书复印件。修改软件应在申请表中填写“修改合成或翻译说明”。
六、开发完成日期:选择填写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特别提示:开发完成日期必须在填写申请表当日或者之前。)
七、发表状态:我中心只接受已发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请选择“已发表”选项,并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首次发表地点所在的国家或城市。
八、首次发表日期: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必须与开发完成日期同时或者之后。
九、开发方式:分为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以及下达任务开发四种,按照实际情况选择一种。
独立开发,指依靠自身的条件自行开发完成的软件。
合作开发,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完成的软件。(特别提示:应在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时务必一并提交合作开发协议或合同。)
委托开发,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依据委托协议开发完成的软件。(特别提示:应在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时务必一并提交委托开发协议或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特别提示: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十、权利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大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
原始取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完成的软件依法享有著作权。
继受取得,包括受让、承受、继承取得著作权的方式。
受让,是指现著作权人从原著作权人通过有偿或无偿方式取得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的法律行为。(特别提示:应在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时务必一并提交著作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如果已经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一并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目前,我中心只接受全部权利受让的著作权登记申请。)
承受,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特别提示:目前,我中心不接受此类著作权登记申请。)
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提别提示:应在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时务必一并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十一、硬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和专用设备。
十二、软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十三、编程语言:指编写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如:VC6.0,VB6.0等。(提别提示:如果编程语言没有版本号可以不填。)
十四、源程序量:指登记软件的源程序的总行数,单位为“行”。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5000行)。
十五、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简明阐述软件的研发目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
十六、著作权人信息:著作权人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二)著作权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名称、类别、国籍、省份、城市和园区。其中:
1、企业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交的文件为工商营业执照)。
2、机关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需提交的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事业单位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的文件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社会团体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文件为社团法人证书)。
5、其他组织,指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是指法人的分支机构(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的文件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以及法人不主张著作权的证明)。
(特别提示: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著作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名称。姓名或名称应与身份证明文件一致。)
十七、申办方式:我中心只接受著作权人申请,请选择“由著作权人申请”选项。
十八、申请人信息:准确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并与其他材料保持一致,申请人应是权利人之一。
十九、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我中心只接受一般交存,不接受例外交存。只能交存一种文档,不能交存多种文档。在一般交存情况下,提交源程序前连续的30页和后连续的30页;提交一种文档前连续的30页和后连续的30页。
二十、证书份数:只有一个著作权人的情况下只能申请一份正本,不能申请副本。在有多个著作权人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申请一份正本和多份副本,但登记证书正本和副本数量之和不能超过软件著作权人的数量。
二十一、提交申请材料清单:由申请人将除了申请表之外的所有送审材料(包括:一份源代码、一份文档、身份证复印件或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著作权人人数为准>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并随其他申请表一并打印,并作为申请表的组成部分计算在申请表的总页数中。
第三项 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或鉴别材料(按实际情况选择):
1、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个人签字) 2、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 (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 4、补发或换发登记证明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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