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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国家出台相关禁令,会议营销穷途末路我们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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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10:5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出台相关禁令,会议营销穷途末路

我们该何去何从??!!

----------致广大医药保健品会议营销届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盛极而衰,千古轮回!如今保健品行业的诚信危机令人担忧,保健品行业成了“骗人”的代名词,夸大宣传、包治百病、价格虚高已使这个行业成了“过街老鼠”!从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对会议营销的暴光,到央视经济频道【消费主张】以【迷失的健康】为主题的系列报道(点击进入5月13日至5月21日央视经济频道《迷失的健康》系列视频)http://www.yyhy.com.cn/ArticleShow.aspx?id=13063 ,乃至于5月27号央视【焦点访谈】对整个会销流程包括产品的详细揭露,结合频频发生的会销现场被查时间。由此可以预见:这绝对不仅仅是针对部分企业的个案.而是预示国家对整个会议营销行业的清理。2010年5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据悉,国家正同步制订新的法规,市场秩序的整顿将会由此拉开序幕!(点击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详细内容http://www.yyhy.com.cn/ArticleShow.aspx?id=13033

自6月1号始,国家将不再允许保健品以会议营销等模式进行销售。新政之后,对抗无疑是不明智的!进,则苟延残喘,风险加剧;退,则资源无存,前功尽弃!多年奋斗在会销行业的同道,您我将何去何从?

选择健康产业无疑是正确的,保健品市场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中国健康产业市场现已突破千亿大关)。但是面对整个会议营销行业的不规范和市场的掠夺式开发,诚信度可以说是极低。即使国家不进行严厉整治,会议营销到了目前这种现状,我们行业自身是否也到了要自省、重新洗牌的关头?

您我将何去何从?!答案是一致的:理智的、聪明的规避、转型,将是唯一选择!可如何转型?如何进行资源整合与嫁接?如何保住自己的长期积累不致前功尽弃?如何保持、提高市场之船的续航能力?如何真正做到资源、品牌与发展的持续跟进?……这是一系列新的命题,也是一系列新的课题!

据了解,有人早在三四年前就预知保健产品市场的未来,并运筹帷幄地布局、沉淀、积累、即将蓄势而发!其所创造的模式,更确切地说是所创造的系统,不仅具有投入低成本、产出最大化的风险控制优势,还具有操作简单、复制推广性强的市场实操优势,甚至设置了可被复制性极弱的独家技术、模式壁垒。目标是让合作伙伴能有效嫁接管理现有资源、开发新的长久渠道资源、获得现有数据六倍的增长空间、拥有永续利润支撑点、持续性导入产品、做到有效规避国家宏观调控带来的市场冲击、甚至不受国内国际各种因素影响、形成无限大的产业发展……

---以上,真实、真诚、真切、有效、实实在在!                

成功的人善于抓住机遇、把握机遇;但拙见,成大事的人更善于创造机遇、控制机遇!您呢?

给自己一次机会,创造一个机遇,兴许,终生受益!

机遇坐标:www.shzn99.com      引标人:殷先生13805131466

 

 

5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此次整顿工作重点为: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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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原文:  

关于印发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食药监稽[2010]186号

2010年05月05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精神,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沙发
发表于 2010-6-11 05:24:02 | 只看该作者
影视禁令什么时候生效呀,一旦生效漫友又何去何从。影视禁令出了还可以看到日本的动漫吗?(别说我不爱国,要是中国能做的和日本一样我先看中国的)期待我还能看到日本的动漫,希望各位大虾回答一下以后真的没动漫看了吗
板凳
发表于 2010-6-11 16:47:30 | 只看该作者
"与君出生入死凌烟流景江湖路,一纸丹青墨吾姓轩辕始冢止。"轩辕小碗
4
发表于 2010-6-11 21:59:31 | 只看该作者
影视禁令什么时候生效呀,一旦生效漫友又何去何从。影视禁令出了还可以看到日本的动漫吗?(别说我不爱国,要是中国能做的和日本一样我先看中国的)期待我还能看到日本的动漫,希望各位大虾回答一下以后真的没动漫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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