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工作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安全保护,树立物流中心整体形象,规范工作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服面料、颜色、样式、穿着等标准按照公司标识体系规定执行。
第三条:物流中心工作服的发放和着装管理由XXX公司物流部负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物流一线工作员工,管理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申购流程
第五条:各物流科负责各生产厂物流人员所需工作服的申购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春秋装和夏季装的申购日期为每年的4月份,冬季装的申购日期为每年的10月份。
第六条:物流科提出请购申请→物流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核准。
第三章 采购与管理
第七条:XXX公司供应部负责工作服的整体采购工作。各物流科负责指派专人管理工作服发放及收回工作,并根据收、发情况登记台账记录备查。工作服日常管理实行保管班长负责制,收回后上缴物流科专管人员。
第八条:工作服按照时令季节分为三类,分别是春秋装、夏装和冬装。
第九条:工作服按照大小分为三类,分别是大、中、小规格
第十条:工作服使用标准
1、春秋装
春秋上装2件,长裤2条, 使用年限为2年,可按一年一套的办法发放。
2、夏装
夏装每年配发短袖衬衫或短袖T恤衫1件,长裤1条,使用年限为1年。员工首次领用,按两套配发,以便换洗,两年之后按每年一套的标准发放夏装。
3、冬装
棉服1件,使用年限为2年;棉鞋1双,使用年限为1年;棉手套1副,使用年限为1年;棉帽1个,使用年限2年。
4、其他
简易雨衣、雨鞋统一添置,集中保管,需要时领用,用后交还。
第十一条:遇有员工离职的情况或调出物流岗位者,原则上公司不回收劳保用品,在员工同意的前提下可按净值的80%折让给离职或调离物流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负责回收劳保用品。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或调出物流岗位,既不同意按净值的80%折让接受劳保用品,又未归还劳保用品着,按照劳保用品的净值在未发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工作服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必须及时向公司办理报失手续,并自费以成本价重新定制,仍按原使用期限执行。
第四章 领用和穿用
第十四条:工作服的发放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经物流部核查岗位后,由各物流科统一发放。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到整齐洁净,不得敞怀或披挂,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六条:员工在设施设备维修,油污较多的情况下,可着装旧工作服或自备服装参加特殊作业劳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物流中心工作服管理办法.rar :[upload=rar]down10_10223.asp?ID=151568[/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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