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会的开幕,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讨论有一次的浮出水面,成为人们大街小巷热议的话题。
可是,不管是各位代表还是我们普通民众,都把个税改革放在了提高个税起征点一个方面,从而,也相应引发了“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否惠及更多富人”的讨论。
我一直疑惑,个税改革是否只有提高个税起征点一条路可走呢?!难道没有变通的方式,通过另辟蹊径,来达到个税改革的目的,同时又消除“惠及更多富人”的难题呢?!
我认为,可以通过扩大个税各税率的征纳区间、改变个税各区间的税率等情况,来进行改革。例如目前个税计征中超过个税起征点2000——5000的部分是征缴15%的个税,那么我们能都通过合理的计算和调研进行改变,如2000——5000的区间可以进行扩大,假如变为2000——8000等等,或者进行计算后,对此区间的个税征缴比例进行变革,如原来的超过个税起征点2000——5000的部分征缴15%的个税变更为超过个税起征点2000——8000的部分征缴18%的个税,同时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样是否可以达到在保障降低低收入群体纳税负担的同时又能对高收入群体进行合理的纳税呢?想必在中国政府及财政部门背后强大的智囊团的支持下,这些应该不能是再成为问题的问题。
希望我们的个税改革方案能早日落地,是我们低收入群体早日受到政府的关爱。
期待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