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阿懒在2009-7-21 12:10:15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zwznj在2009-7-20 9:59:55的发言: 二楼的同学啊,读书不可以不求甚解。
孙子说: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非圣贤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 微哉微哉!无所不用间也。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者皆死。 注意啦,一方面对间谍好的不得了,可是间谍一出点问题,立刻杀死。这叫什么仁???
没办法,我只好从zwznj兄推崇的《司马法》中找支持论据了。 《司马法》曰:“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 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 局部之恶,为了全局之善。 《孙子兵法》此点和《司马法》相同。
以下是引用zwznj在2009-7-20 9:59:55的发言: 还有孙子公开主张来到了敌国可以抢劫老百姓的粮食。也就是说,孙子的仁义只是针对自己和自己所属的组织的,是以惟利是图为标准的仁义,仁义标准不可以高于利益标准,所以我说他说惟利是图的仁义,而非真心实意的仁义。这不就是假仁假义吗。
zwznj兄一定要批判孙武没有国际主义精神,一定要在战争手段中讲仁义,这些确实是现代国际战争伦理的一部分。 看来需要孙武做群众工作,说通敌国老百姓自愿献上粮食。搞宣传队,说明战争的正义性和为了解放广大劳苦大众咱们必须止戈为武。这可能吗?尤其那个年代? 理想的目标还是需要用现实的手段来实现。
至于后人怎么用,那是后人之事,就不要算在《孙子兵法》的头上了。
以下是引用zwznj在2009-7-20 9:59:55的发言: 谁说孙子之前没有好的兵法,真正的好的兵法适合企业经营借鉴的兵法,是孙子的叔叔田穰苴所写的《司马法》!那是真正的带有智慧和伦理道德的仁义和战略。
《司马法》原书多已散佚,现存只是5篇(原来有150篇),3千多字。现在评价也只能看这仅有的5篇了。 《司马法》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但是,它也有不可忽视的缺点,如突出仁义说教,把战争说成是仁慈的。又美化上古教化,认为周不如商,商不如夏,夏不如虞,以至把战争看成是“德衰”的结果等等。
首先,感谢阿懒兄的指教,可以看得出你对兵法和管理的造诣确实不简单,你的很多观点非常有理,不过,我还是有部分保留意见希望与兄台继续商榷。
《司马法》第一句话就说:以仁为本谓之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
战争的正义性往往是很难说的清楚的,何谓局部之恶,何谓全局之善??大多数情况下,根本就是各有各的标准,有人觉得美国打伊拉克是正义的,善的,有的觉得是恶的,军阀混战时都说自己是正义的善的,你如何分别??无论如何统治者的宣传机器讲得如何天花乱坠,都有可能掩盖其背后不可告人的目的,驾驶飞机去撞世贸大厦的恐怖分子,他们也认为自己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为了整个伊斯兰世界,为了整个人类未来的幸福而牺牲,他们是在通过牺牲世贸大厦的无辜者的生命这种小恶,而成就大善。所以区分正义和善是很难的,我们只能有一个底线,那就是对人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任何一方面战争方如果缺乏对他人的生命的尊重,必然使得这种“权”的原则(即所谓局部之恶,为了全局之善)变得无限制,战争就会变得血腥残酷。所以司马法才告诫“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也就是说,权的原则不能不受到“仁义”底线的制约,可以针对某些事情“权变”,但不能针对关系到人的生命的问题“权变”。而且有资格运用“权”原则的一定的心中尊重生命,关爱他人的心中“以仁为本”的领导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不受底线的“权”的原则在军事竞争过程中可能会胜过受底线制约的“权”的原则,因而被军事家们抛弃,(其实如果随着老百姓的智慧的提升,这种“局部之恶,为了全局之善”的原则一定会失效)但是在企业竞争中,如果不注意这个底线原则,一味滥用“权变”就会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孙子的仁义说,根本就是没有任何内容支持的,从整部孙子兵法中我看不出有任何地方孙子具体的谈论了仁义原则,这就像我们的宪法一样,里面有很多精神很好,可是在具体的法律中根本找不到,或者根本没有实施的可能。这些精神就成了摆设,所以说孙子的仁义是块骗人的招牌。如果我们被招牌迷惑了,那么在应用中就一定会出很多问题。
蒙牛三鹿等企业不正是这样吗?表面上他们多负责,多尊重客户的权益和客户的生命,可是这只是一块招牌,掩盖了他们惟利是图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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