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迫害忠良的事,那罪大都记在一两个奸臣头上。其实奸臣固然可恶,可没有皇帝默许和怂恿,哪个奸臣能成气候? 如果换一个角度考虑,“奸臣”也是大大的“忠臣”,只不过他忠于的是上级的私人的、真实的、不想为外人所知的喜好,而不是所谓的国礼纲常,人们总是对奸臣心声不屑,但是又对他们获得的利益心生羡慕,这就有些不大好了,奸臣也是付出了代价的,而且是大多数人付不起,也不愿意付的代价。从营销学的角度,“奸臣”抓住了客户的潜在需求,并针对客户的需求和喜好制定自己的策略,(“奸臣”对上级的了解岂不是都很透彻)制定出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然后不折手段的执行,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同时获取应得的那部份收益。 大家可能奇怪了,难道我认为奸臣的存在还是可喜的?当然不是!虽然我相信一切存在都合理,因为我一直相信生物多样性是生命存在的必然条件,自然社会如此,人类社会也无法成为例外,但我还是有基本的是非观的。我觉得奸臣付出的代价要远远比忠臣的代价多得多,从成本与收益上看是不成正比的,因为在人生的收益表上,付出和收益都绝不只是表面上的,物质的东西,因为那些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还有很多别的东西,比如“名垂青史”、比如“清白”、比如“感情”,还有我认为最重要的心里的坦然。奸臣在为了满足上级潜意识中的需求时忽略了自身的追求,然后留下千古骂名,留下骂名都不是最难受的,人都死了什么也听不到了,最难受的应该是心吧,我始终觉得人总是有良心的,只是良心的多寡有所不同,我始终觉得在秦桧谋害岳飞的时候,他也会有些许的不忍吧,即使只有一点点。奸臣岂不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吗?也许他们只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但是人只有生存就足够了吗? 我们可以不高尚,我们也可以很庸俗,但是在做某些事情的时候,要考虑得全面些,长远些,我想应该是有好处的,短视总是欠缺些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