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的,单一的套用制度来说阿强应该被开除是不能说服人心的。 既然有制度,制度应该是奖罚分明的,为什么没有奖,只有罚? 在这个前提下,该公司的制度已经没有说服力,已经不得人心,所以要想处理好这件事情,可以在这么操作: 1、奖,抢救公司财物,应该按制度来办理,该奖励多少奖励多少; 2、罚,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该员工能抢救20万的东西,怎么可能去偷几块钱的东西?首先应该是公司制度宣传不到位,造成员工认为这只是“拿”,废物利用。可以采取警告、处分等的手段,这样才能服众。 问题的出现,刚好是企业补漏的时候,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员工害怕,而是让员工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