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闭幕的“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首次就“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进行了定义。会议指出:“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就是要在保持物价稳定的同时,适当增加货币、信贷投放总量,保持银行体系有比较充足的流动性,使货币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会议明确,2009年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至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全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长17%左右。将综合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政策工具灵活调节资金供求,必要时还可以使用创新金融工具保持市场的合理流动性。 由于在2008年10月份宣布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硬管控,因此,本次会议并未明确2009年的信贷规模。会议强调,要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进度,均衡摆布信贷资金;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会议强调,要鼓励合理发展消费信贷,落实和制定有关信贷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支持居民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此前,有分析认为,2009年的新增信贷规模约在4.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 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信贷投放、直接融资和民间金融的作用,要大力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扩大债券发行规模,鼓励股本性投资,创造条件有效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加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策合力”也被列为今年需要重点把握的工作。会议指出,要建立和实行重大政策和事项的协商处理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行动配合,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货币、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密切监测潜在的金融风险。 会议还指出,要按照“保增长、防风险、促平衡”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