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故事在很多营销人员身上发生过,大部分人都把责任推到了招标方。实际上,除了极个别确实属于主办方不公正的招标黑幕外,绝大多数原因都是营销人员自己的问题。
做为营销人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竞争,首先要搞清楚这个项目的决策过程与时间构架。才能才有针对性的策略。通常一个大的项目,都要通过确定需求、研究可行性、评价最佳选择、决策和承诺四个步骤。而首次标书一般是用于研究可行性方面的,侧重于技术标。2次标书是评价最佳选择用的,侧重于商务标。所以首先要搞清楚,这个项目是一次投标还是两次投标,这个搞不清楚,必然会在首轮过早暴露自己的真实实力和底线,在2轮投标时陷入无牌可打的困境而惨遭淘汰。
若一个项目只有一次投标机会,那就是当仁不让,一定要做到标书排名第一。若本身需要2次投标。在第一次投标的分寸一定要把握好,必须能够以前3名入围,但最好以展示技术实力为主,保留一定商务余地。不要过早的暴露全部火力。所以入围时最好不要做第一名,否则2、3名都会盯着你的第一轮标书的优势而针对性的“定点打击”,而你的火力早暴露了,又被别人消灭了,自己就变成没有活力了,只能被动挨打了。
想想电视剧《亮剑》中楚云飞的重机枪连就是过早暴露活力而被山本的特种部队干掉。所以,入围第一而最终没有签订到合同,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绝大多数都是营销人员的错,我们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