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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不该被强迫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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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0:0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一直以来是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真正的职业经理人而努力的,可是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真的发生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今天终于有勇气放在自己的博客里,让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一起声讨这些可恶“职业黑手“,还我那些同事一个真正公平职场!!!!!!!!!!

我不该被强迫辞职!

我是*****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于2007年9月17日通过网络应聘加入公司,作为一名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大学生,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来到公司之后,从事人事劳资工作,并于2008年3月被任命为人事劳资负责人(现已被强迫辞职)。由于企业是台湾与浙江两公司合作经营,当前公司股东双方发生分歧,随即公司局势特别紧张。发生了许多莫名其妙、令人震惊的事情,现把我在公司的所见所闻及被强迫辞职的不公待遇说明如下:

一、所见所闻:

1、作为公司的人事劳资负责人,我一直本着敬业负责的态度开展自己的工作,2008年6月12日人事部门根据余总(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系浙方派)的安排与六名外地的人员办理了招工手续,主要负责公司的保安工作。6月13日,公司保卫科里多了许多名陌生的面孔,当时没有办理任何的招工手续;这些人中,许多都有纹身,个别手持凶器而且行为恶劣:大白天在公司随地小便,给公司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新招的六名员工被迫离开。同日,余总为阻止台方发货被这些穷凶疾恶的人员在公司院内追打,这一暮让在场的员工触目惊心………

2008年6月14日,公司董事长(台方)新任命于良才为董事长助理,6月15日上午,公司新任董助于良才让我与公司员工阮**办理离职手续(阮**是南方公司派来的工作人员),可是阮**根本就没有离职的愿望,在他的强迫之下写下了辞职单,在办理工作交接的过程中,有两名人员一直跟在我们身后监督,我把阮**带到了我们陈副总的办公室(陈副总亦是南方公司派来的管理者),当时我才发现:陈总也已经被软禁(此事已经立案),后来,公安人员到场,用警车带走了南方的所有工作人员。至此,***公司所有的南方工作人员均被强迫离开。

2、南方工作人员离开之后,我作为南方领导招聘来的员工,便处处受到监督,几天的工作也是提心吊胆。公司里新进来的人员均整日在门卫守候,公司的货物也在这些人员的“保护”之下逐渐被运走。总之,公司当时的情况可以说是紧张的、乌烟瘴气的;员工工作也是压抑的,不知所措的。

二、所受不公待遇:

     2008年6月13日以来,于良才曾多次找我谈话,谈话的内容基本上都是让我小心着点,拿捏着点工作;要识实务,并要我劝几位同事辞职(几位同事均是南方总经理招聘),我均含糊其辞。因为我深知: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这样做是犯法的,也是不合程序的。由于我不能配合他们的工作,他们对我的监督、控制更加变本加厉,包括我在公司的所有进出。

2008年6月17日下午3:40左右,于良才与公司董事长秘书合计之后,主动找我谈话,谈话内容大体如下:

于良才:最近公司发生了这么多事,你作为南方领导招聘而来,你觉得在这里工作还有什么意思吗?你现在必须申请辞职。

我回答:我绝不会申请辞职,我又没有犯什么错误,我为什么要辞职,如果我的上级觉得我不合适公司可以找我谈话,辞退我。

于良才:如果你不申请辞职,我在公司可以保证你安全,离开公司我就不保证你的安全了。

我回答:我要求见一下魏董,然后决定我是不是辞职。

于良才:不行,我就说了算。

我回答:我要见一下我的直接上级刘总。

于良才:不行,我一个人就说了算。我是董事长助理。

我回答:我来公司已经很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可以考虑一下再做决定吗?

于良才:不行,你今天必须离开公司。

我回答:现在已经很晚了,我是外地的,家远,一两个小时怎么可能交接完?另外,我的宿舍也需要整理。

于良才:不行,你今天必须全部交接,你住的房子也要让给别人,你即刻离开公司。

在被逼迫之下,我不得不写下了辞职单,辞职单各领导签字栏,于良才均一笔签下。然后我把所有的资料交接给了董事长秘书,在她的建议之下,又逼我重新写辞职单,要求我在辞职单上写上:自此与公司没有任何经济与纠份关系。

由于我使用的是公司的笔记本电脑,上面有许多的资料是属于我自己的,交接过程中,我删除了一部分,于良才看到我删除很多东西,强行从我手中抢过了我的电脑,拿走。自此,交接告一段落。这里已经5:30分左右了,然后刘玉梅带三名人员与我一起去我住的宿舍交接(我住的是公司在市里房子),在他们监督之下,我随便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由于东西多,又在烟台举目无亲,伤心之余也只能带走自己的大部分的东西。另外,交接完成的时候已经是近七点钟了,回家也没有车了,没有办法,只能临时找了居所,收拾一下,择机回家,可以说我是含泪离开公司的。

我一直以来,都想做一名职业经理人,去过许多的大城市工作过,无论在那里工作,均以公司的利益为重,没有想到在烟台却受到了这样的非人待遇。在逼迫之下,做了自己不愿做事情,让我感到特别的寒心。

烟台一直是我比较喜欢的城市,烟台人也是如此的善良,可是我真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这样对待一个外地员工?

烟台市的各位领导,我相信世间自有公道,也相信你们会给我一个说法。同时也请你们调查取证,以维护所有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在公司仍然处处是“黑势力员工”,并且已经穿上了“正式员工”的外衣,公司里170多名员工也正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请帮帮他们吧!虽然我的人身安全也已经受到威胁,但是我会仍然坚持利用更多的途径为自己和同事们讨回公道。

                                                   我的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声讨这些可恶的“黑手”。                                              

沙发
发表于 2008-9-24 16:29:04 | 只看该作者
[em05][em05]
板凳
发表于 2008-9-26 16:09:15 | 只看该作者

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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