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meng在2008-6-15 16:37:18的发言:这种问题确实棘手,而且比较普遍。个人说句实在话,我对于化妆品如此高的利润率和拿消费者当猴耍很是反感,但就事论事的话,还是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1、楼主说罚款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个我也认同。但要说罚款没有效果,我不敢相信,猜想楼主的公司对于发现的代理必定不是重罚,可能也跟公司对代理商的依靠有关。作为罚,我建议采用“杀鸡儆猴”的办法,发现一个重办一个,比如取消代理资格,这样罚两个就会有效,如果产品真的赚钱,个人感觉应该不会不在意这事的。这是个治标的方法。 2、长期来看,建立网络营销体系是必然,这是历史趋势。做好服务,抓好终端也是必然。建设品牌也是一样,这是治本的方法,但是是个细活,没有几年下不来。不过美容这个东西完全可以把服务做大,使利润的集中点倒转,别人可以串卖你的产品,服务是没法弄得。如果仍然只想尽力扩大目标消费群的话,这种问题很难避免。 除此之外,楼主说网络上的卖家都把条形码破坏了,没法追查。这样的话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在网络上发布公告(可以在淘宝网之类的发当然更好),内容我就不多说了。 信口胡说,仅供参考。 谢谢ameng
您的观点很中肯,不过对于“化妆品如此高的利润率和拿消费者当猴耍”,我稍微辩护一下 这个行业是相当浮躁的,说实在的,我也觉得很难适应 不过从消费者行为学去分析,确实存在这么一部分的消费者,用这些手段刚好能够迎合她们的需求 这些东西,单从我们理性的角度去看,可能会难以接受。 当然,我说的这些是题外话,也只是我的个人理解而已。 您的这种把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区分开来的观点,对我很有启发,再次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