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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tracert - 

[已解决] 遇上这样的企业,我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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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16:58:35 | 只看该作者

迅速辞职乃上策

先找工作再离职(看上去为上策,实为中策)

以个人力量去所谓的“告”,此乃下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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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20:11:39 | 只看该作者
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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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2:13:19 | 只看该作者

1、跟领导作一次深入沟通,说出公司的承诺,自己的想法,看领导的表态及看法;

2、如果问题还不能解决,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3、前提是,你必须继续做好自己的工作,首先这是一种工作的锻炼,其次也是一个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不管怎样都要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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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7:29:59 | 只看该作者

想念自己

上策:去劳局或工会,中策:与老板沟通和解,下策:就此而已. 上策必胜,而有意想不到效果,中策固本不伤和气,下策GUO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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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6 10:58:01 | 只看该作者

我建议先找你的主管上级谈谈,说不定他工作忙,忘记了你试用的事了,不用害怕的;不果还不行那就

应该上劳动局找劳动仲裁,但一定要注意找到你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比如考勤、工作证、工资条等等之类的证据,按新劳动合同法,公司该发你双倍工资了。

26
发表于 2008-6-8 10:36:35 | 只看该作者
是否去寻求法律帮助,与你所在城市大小无关。这样一个小城市,好像不太切合现实?抛弃这样的想法和臆断。不要犹豫不绝,误了维权时机。新的劳动法的颁布对你而言无疑是一个喜讯……胜诉的可能性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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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8 18:41:23 | 只看该作者

就本人个人意见:

1.弄明白自己是不是希望在这个公司呆下去,也就说,你喜不喜欢现在的工作,是不是能找到更合适的工作,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你解决这问题的基础。

2.当然,这个1只是让你自己明确一下自己地想法,不管是不是喜欢这工作,你都必须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去问清楚,寻找自己的答案。看能否通过协商搞定这些问题。

3.不得不说,这公司的做法已经违法《劳动合同法》,你理所应当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8
发表于 2008-6-9 12:31:59 | 只看该作者

一颗红星,两手准备。

1、积极准备、收集各种有关的在该企业工作的依据,必要时可咨询律师。

2、主动找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交流,拿出法律依据和你工作的实际情况记录。

对于联系媒体的事情,应为下策。

29
发表于 2008-6-10 17:44:17 | 只看该作者
记得有篇文章说做人不能太老实,既然不好就要抗争,当然要把握好度,毕竟你还要在圈子里混。
30
发表于 2008-6-11 08:42:55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参考一下新的劳动合同法,查找相关规定再考虑对策,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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