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正心者
迅速辞职乃上策
先找工作再离职(看上去为上策,实为中策)
以个人力量去所谓的“告”,此乃下策也。
举报
志学者
1、跟领导作一次深入沟通,说出公司的承诺,自己的想法,看领导的表态及看法;
2、如果问题还不能解决,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3、前提是,你必须继续做好自己的工作,首先这是一种工作的锻炼,其次也是一个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不管怎样都要善始善终!!!
分享者
我建议先找你的主管上级谈谈,说不定他工作忙,忘记了你试用的事了,不用害怕的;不果还不行那就
应该上劳动局找劳动仲裁,但一定要注意找到你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比如考勤、工作证、工资条等等之类的证据,按新劳动合同法,公司该发你双倍工资了。
弱密码用户
就本人个人意见:
1.弄明白自己是不是希望在这个公司呆下去,也就说,你喜不喜欢现在的工作,是不是能找到更合适的工作,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你解决这问题的基础。
2.当然,这个1只是让你自己明确一下自己地想法,不管是不是喜欢这工作,你都必须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去问清楚,寻找自己的答案。看能否通过协商搞定这些问题。
3.不得不说,这公司的做法已经违法《劳动合同法》,你理所应当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格物者
一颗红星,两手准备。
1、积极准备、收集各种有关的在该企业工作的依据,必要时可咨询律师。
2、主动找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交流,拿出法律依据和你工作的实际情况记录。
对于联系媒体的事情,应为下策。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