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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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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第一,口头承诺没有意义,主动权永远都在公司,什么为好?没有衡量标准
第二,既然你所看中的东西无法得到满足那就最好离职,否则待下去也是痛苦,甚者得不偿失。
第三,你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我提醒几点,你有无充足的时间?经济力量能否达到?你想要一个什么什么样的结果?都想好了再做
第四,我有一个建议,这是在我这边发生的实例,去当地一个有影响的报纸上发表声明
第五,劳动局和仲裁委员会不是一个地方
呵呵
我们公司也是这样
我是人事主管
两条路
1、拼下去,让老板觉得没有你不行,你自己开价涨工资
2、换一家好公司(不是外资公司都是好公司的哦)
格物者
遇到这种情况,先主动和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一下,看看公司是什么态度,如果比较强硬,那只好走人;如果有希望,自己也能接受的话,可以留下来。
现在,很多企业都是这样的,老板讲究诚信是非常重要的。
知命者
静下心来好好考虑一下。
要专业一些。
交流者
1.收集考勤卡记录,工资单,等能证明你工作的资料和邮件
2.跟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最好明文通知),要求签订合约,补足第四月开始的工资(应是试用期工资的125%),补缴自用工之日开始的社保福利。
3.若公司没有满足要求,拒不支付。可以开始向当地劳动仲裁提请总裁。要求解除用工关系,申请自用工之日起两倍薪资,补齐社保福利。
4.一般仲裁就可以出结果了,若公司还是不支付,可向仲裁机构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弱密码用户
致知者
国家劳动法规日益严格,保护劳动者的趋向也非常明确。
只要你按照法定程序去投诉,有关部门会给你答复。
但是,民不告、官不纠。
劳动者不但要有保护自己利益的想法,还要有行动。
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作坊公司又多,这样的事情也很常见,法律手段不主张,成本高,双输的做法,何况一般是打不赢官司的,可以通过媒体的宣传给公司施加压力,当然这样的结果你是必须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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