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商业场所,尤其是前些年,为了防止物品被盗,要求客户在进入营业区之前将随身携带的包寄存起来。 细细想来,大约分以下几种方式: 1. 经营方提供寄存的箱柜,客户投币1元,寄包。 以前有不少大超市,包括一些对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机构(比如上海图书馆)就是这样做。 2. 规定要寄包,但不再收费了,例如现在的上海图书馆(凭有效的读者证)和部分超市。迪卡侬则规定开口式袋子需要寄存(也不收费),而封口式的包可以带进营业区。 3. 顾客可以随意把自己的包带进营业区。现在大部分商业场所都做到这一点了。即防损措施从以前的以物防为主转变为现在的以技防为主。 最近在上海书城浦东店(张杨路、崂山路路口,乐凯大厦后面,好像又叫东方书城)遇到一种新的形式。 店方要求你把随身携带的包交给他们,塞到他们统一提供的一个方包里,然后封上一道锁,让你带着他们这个包外套包的包,才可以进去营业区。 东方书城(上海书城浦东店)这个措施,估计是为了避免寄存失窃或丢失、弄混之类的纠纷(比如前一向到处传闻的某超市的寄存柜,有人偷配钥匙,取走寄存者的财物),采取的一个折衷办法。 但是,很明显地,东方书城这个措施严重地挫伤了客户的自尊心。因为这样做,无时不刻在提醒顾客,店方是把你当作潜在的小偷来对待。让你非常非常地不爽。 像我自己,不到万不得以,不会跑到这家书店去自取其辱。 以前看到报道,说是由于房租昂贵,东方书城每年亏损多少多少,后来才痛下决心,将现在这个地方买了下来。——事实上,买了之后,也还是在亏损。 其他原因且不管它,单是这一条,他们亏损,就活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