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民营企业融资的次序及途径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增长、低通胀经济奇迹的创造,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由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拉动的。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探讨民营企业融资方式的先后次序、融资现状及债务融资的路径选择及组合,有助于促进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
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但是,长期以来,存在许多因素造成民营企业经营上的困难,阻碍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无序、融资渠道不畅便是其中一个主要因素。
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融资方式及选择次序
在市场经济中,民营企业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资金: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民营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折旧和留存盈利)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折旧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形和无形损耗,它主要用于重置损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留存盈利是企业内源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再投资或债务清偿的主要资金来源。以留存盈利作为融资工具,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当然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也不需要发生融资费用。外源融资,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它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等特点。外源融资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而直接融资又分为股权融资和企业债券融资两种方式。在经济日益市场化、信用化和证券化过程中,外源融资将成为民营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
在西方的融资结构理论中,出于理论抽象和模型简化的需要,一般只涉及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MM理论(美国经济学家Modigliani和M.Miller创建)是西方融资结构的经典理论,它揭示了融资方式构成的意义及其在融资结构中负债的价值。但由于这一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和特定条件的假定性,使其在实际使用中的作用并不大,后经其他学者对该理论的发展,尤其是经历过权衡理论、激励理论和不对称信息理论的补充之后,使之更接近于实际。经济学家在将信息不对称理论运用于融资结构理论的研究之后,得出如下结论:企业市场价值和债务比例呈正相关,债权融资是一个高质量的积极的市场信号,而股权融资则是一个不被投资者看好的消极的市场信号,因为发行股票的消息一经宣布,企业现有股票的市场价值就会下降。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遵从“先后顺序”的融资结构,即由内部集资→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这一“先后次序”论正好被美国1965—1982年企业融资结构实践得到证实。这一时期美国企业内部积累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的61%,发行债券占23%,发行股票则占2.7%。
民营企业融资也是一个随经济的发展由内源融资到外源融资的交替变换过程。民营企业在创立之初,由于市场需求不旺,生产规模有限,难以承担高额负债成本。因此十分重视自有资本的积累,避免过度的负债经营,从而主要依靠内源融资来积累资金追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随着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内源融资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时,外源融资则成为企业扩张的主要融资手段。考虑到外源融资的成本代价,民营企业在资金筹措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内部积累。辩证地讲,内源融资是外源融资的保证,外源融资的规模和风险必须以内源融资的能力来衡量。如果不顾内源融资的能力而盲目地进行外源融资,不但无益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而且将使企业陷入扩张与稳定的困境之中。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方式的现状分析
为了适应市场风云的变幻莫测,民营企业必须具有经营灵活、变化快捷的特点,因而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对资金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企业自身提高积累能力,以对市场变化能做出迅速的反应。同时,创办民营企业也必须有一定量的资本,这是一个经济学常识。如果连一点本钱都没有,或者仅有极少量的创业资本而把大量的资金需求量寄托于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那么企业的生命力也是难以持久的。我国现有的组织结构简单、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对象单一的民营企业融资大都依靠自我积累,依靠自身力量发展。但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的内源融资状况则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分配过程中留利不足、计提折旧费率偏低等问题。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目前尚不可能成为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众所周知,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至今,已经被赋予了为国有企业服务的一项特定功能,尤其是前几年国有企业处于困境的情况下,为使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新焕发活力,我国股票市场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宗旨,重点扶持了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在政策如此严重倾斜的情况下,股票市场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我国《公司法》还规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公司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严控制一般加工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民营企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经营规模偏小,且大多为一般生产加工企业和流通服务性企业,与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相差甚远,自然被股票市场拒之门外。统计表明,截至2002年4月底,我国沪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营企业大约占9%,且部分还不是通过正常途径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价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而曲线上市的。与股票市场相类似,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每年由政府部门确定债券的发行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在具体确定年度债券发行计划时,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重点原材料与城市公共设施项目,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债券发行办法还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还要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作担保。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二板市场的创建,民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与债券融资的可能性会进一步增大,但近期仍不会成为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充当信用媒介而实现融资的一种方式,它具有间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和非流通性等特性,是民营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几年,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不少旨在强化对民营企业发放银行信贷的政策,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也极力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间接融资即债务融资已经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
理性地讲,在没有政策障碍的前提之下,民营企业是采取直接融资方式,还是间接融资方式,应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规模特点,所涉足的行业、企业发展前景而定。对于从事高科技产业类的民营企业,因其经营风险较大,资本有机构成较高,技术含量也较高,可考虑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对于传统产业类的民营企业,因其经营风险较小,资本有机构成较低,技术含量一般,可主要采取银行信贷方式进行间接融资。
据统计,德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占57%,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占16%。我国现实情况也基本趋同,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调查显示,自身积累、向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股份等5种融资方式分别占企业总数的86%、76.7%、52.9%、3.5%和11.4%。由此可知,尽管民营企业间接融资的环境还不理想,但银行信贷方式目前仍是民营企业的首选与钟爱。
我国民营企业债务融资的路径分析
(一)间接债务融资是民营企业主要的外源融资选择
如前所述,民营企业外源融资方式包括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现阶段,民营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管理不够规范,就决定了间接融资将是它们的主要外源融资方式。其一,直接融资要求资金使用者的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民营企业大都难以做到。直接融资由于资金提供者与资金使用者直接进行交易,就要求资金提供者亲自对资金使用者的状况进行了解与判断。而资金使用者只有通过信息披露及公正的会计、审计等第三者监督的方式来提高经营状况的透明度,资金提供者才能够据此做出决策,才有可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上述要求,大多数民营企业却难以做到。这是因为,不管企业的规模大小,企业为达到较高的透明度所需支付的信息披露、社会公证等费用差别不大,民营企业需要的外部融资规模通常较小,单位外部资金所需要支付的信息披露费用相对就大得多,没有足够实力承担此项费用。其二,信息的不透明,决定了资金提供者要选择的是高收益项目。信息不透明的程度越高,资金提供者让渡资金时所要求的风险补偿就越高。能够支付高资金使用成本的,必然会是那些高收益(同时往往也是高风险)的企业。一般说来,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企业可能就是高科技企业。据调研,我国民营企业目前主要集中在一些技术和市场都比较成熟的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样,融资的高成本,必然将我国多数民营企业排除在直接融资市场之外。其三,间接融资是民营企业的主要外源融资选择。在间接融资过程中,由于金融媒介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在事先对资金的使用者进行甄别并通过合同的签约对资金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在事后则继续对资金使用者进行监督,因此这种融资方式对资金使用者信息透明度的要求相对较低。由于民营企业经营活动透明度较差,银行信贷方式就成为它们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二)民营企业债务融资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
前已述及,当内源融资不能满足企业资金需要时,就必然选择外源融资。外源融资与内源融资的根本区别在于资金的所有者(或提供者)不能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因此在资金的使用状况上资金使用者比资金提供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经济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信息不对称。所谓“非对称信息”,是指从事交易活动的双方对交易对象以及环境状态的认识难以相同,交易双方的一方拥有相关的信息,或一方比另一方拥有的相关信息更多,从而对信息劣势者的决策造成不利的影响。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会造成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即资金使用者利用其信息优势在事先的谈判、签约的过程或事后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资金提供者承担过多的风险。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讲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从属性上讲,逆向选择的发生通常具有事前性。如果信息是完全的,人们对信息的处理和分析是充分理性和合理的,并且不存在信息成本,就不会有决策的失误。但是,在资金借贷市场上,作为借款者的民营企业通常比贷款者(商业银行)更清楚信贷项目成功的概率和偿还贷款的条件及动机,所以在申请贷款时,借款者通常倾向于披露有利于获得贷款的信息,而隐瞒对自己获得贷款不利的信息。对于银行而言,在这期间便存在一个决策风险,为了平衡这一风险可能给银行贷款这一资产业务所带来的损失,其所要求的利率就比较高。这样,低风险项目由于借贷成本高于预期水平而退出借贷市场,那些愿意支付高利率的都是高风险项目,使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随之提高。还有,当利息率达到一定承受能力后继续上升,又会导致经营稳健、信誉良好的借款者减少或不再借款,以避免承担较重的利息负担。所以,银行在主观上形成一种认识:最有可能偿还贷款的最优借款者不会前来借款,而前来借款的借款者的不偿还风险加大。受这种思维的影响,商业银行就很可能不发放贷款或少发放,从而形成了逆向选择。很明显,若发生了逆向选择,信贷资源就会得不到有效配置,银行往往宁可不贷也不去冒风险。另外一种情况会发生在抵押贷款行为中。银行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可能会要求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抵押。显然,企业对于自己各种可供抵押的资产比银行更加了解,更加知道底细。由于抵押协议的抵押物很有可能是企业的低质量资产或是资产净值低于抵押金额的资产,当银行贷款资金不能正常收回时,抵押物不能完全补偿资金损失,不良资产就形成了。
道德风险是在交易完成之后发生的。贷款者放贷之后,将面对借款者从事那些贷款者不期望进行的经营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可能导致贷款难以归还。比如,借款者获得一笔贷款后,受高利润的吸引,他们很可能改变合同中规定的贷款用途,转而去从事与高风险相伴的高收益项目,或干脆将银行贷款用于消费。这样的做法,必然会降低借款者的还贷能力,从而影响到贷款者的预期收益。因此,道德风险的存在也是贷款者贷款意愿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民营企业债务融资的路径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会选择多种技术手段和资金配置战略来处理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会考虑以下两种基本做法:第一,采取某种措施缩小交易双方的信息差距,使得企业的信息优势不足以获得较多的机会主义收益。例如建立各种贷款审查制度、项目评估制度、派驻信贷员制度等。第二,强化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企业经过成本分析后放弃机会主义行为,自觉按委托人意愿行事。例如实行贷款抵押或质押、评定企业信用等级、颁发贷款证等制度。但在我国,由于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各种机制不甚完善,商业银行只是从最近几年才开始重视信贷资金的安全问题,所以在防范信贷风险的手段和技术方面比较匮乏,面对各种风险,其最简单、最直接的反应便是信贷配给、惜贷甚至不贷这样的消极应对策略。
所谓的信贷配给(CreditRationing),是这样一种情形:传统理论在解释信贷市场时,认为资金的价格一利率能调节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会使信贷市场最终产生一个均衡利率。在均衡利率水平上,借款者的需求得到满足。但在现实的信贷市场上,利率并不能完全引导银行的信贷供给,风险会对银行的预期收益产生很大影响,因而有许多情况,即使借款者愿意接受更高的利率,同时银行也有继续提供信贷的能力,但银行还是不愿意提供贷款。
这种现象在民营企业间接债务融资中是很常见的,即使许多民营企业自愿以高于市场平均利率的水平获得贷款,银行也不会完全满足他们的信贷需求。
信贷配给虽然能暂时部分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及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的根源。而且,商业银行毕竟是一个信用中介机构,不能总是消极避让,过分地依赖信贷配给等来解决问题。信贷配给不仅会使银行的金融资源,特别是使其负债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久而久之也会使银行的中介功能受到损害,影响到银行在信贷市场上的存在价值。与此同时,许多民营企业往往会因为没有再启动资金,错失许多发展良机,其健康发展受到了极为严重的制约。
文章摘自—金融理论实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