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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行业] [转帖]不应把“定价权”全部交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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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11:0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央行决定从11月1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客户可持任何一家联盟成员的银行卡或存折,跨行办理业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把跨行通存通兑收费标准定为每笔金额的1%,其中建行、农行、工行最低10元,最高200元;中行最低1元,最高100元。(《京华时报》11月19日)

“排长队”现象被银行客户垢病已久,在此背景下,实现跨行通存通兑当然是好事。但方便归方便,高额的手续费却让大家高兴不起来。某媒体的一项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银行不应收取通存通兑手续费,九成多的受访者认为目前制定的手续费标准过高。

这两个数据比较起来看很有意思,对于“该不该收费”,至少还有两成多的受访者认为“该收”;但在“收费标准是否过高”的选项中,受访者几乎清一色地认为收费过高。其实,我也认为银行收手续费很正常,毕竟开通这项业务需要成本。但问题是,现在的手续费实在太高。如果一项能让银行、客户双赢的新业务,却因为高额收费问题无法展开,那还不如不开通。

解决的办法并不是没有,重新核定通存通兑手续费是最现实的选择。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手续费的制定权完全掌握在各银行手中,利益攸关的客户根本无法参与手续费的利益协商。这样的情况当然是意料之中。毕竟在目前,我国的银行业仍带有相当程度的垄断经营性质,各银行极易形成利益联盟,在事实上统一行使定价权。这一点,之前的跨行查询收费风波就是例证。面对这一切,处于弱势的客户是没有办法与银行展开利益谈判的。在这样一种极不均衡的利益格局下,如果通存通兑手续费只按“银行的逻辑”来制定,那高昂的收费就是一种必然。

但央行开通的这项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事实上是一种公共政策,它的特性也决定了手续费标准不能完全由银行自己来定。现在央行把“定价权”完全交给银行,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政策缺憾。

现在的问题是,谁来代表松散的客户与银行展开平等的利益谈判?在我看来,它应该是银行的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以及价格听证会。如果这个角色迟迟不出现,那么,被老百姓寄予厚望的通存通兑业务陷入名存实亡境地,并非没有可能。

沙发
发表于 2007-11-20 18:56:24 | 只看该作者
手续费的制定权完全掌握在各银行手中,利益攸关的客户根本无法参与手续费的利益协商,所以任何的政策都是这样霸权,老百姓不认为是噱头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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