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能够遇见谁都是一种缘份。 有些人遇见了,也错过了,就再次成了陌生人。 有些人遇见了,成了朋友,或者成了恋人,也或者成了知心爱人。总之,这都是缘份,没有结果就是有缘无份。 于千百万人之中,于千百万年,于时间的无涯的际野,遇见你所要遇见之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巧赶上了,那也没有什么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这是张爱玲对相遇的最浪漫的诠释。 徐志摩也曾感叹: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我于1999年的夏天遇见了他,如果不是他,我可能还在继续那份没有边际儿的所谓恋情。 于是那个夏天对我来说就是最美丽的惊喜,他的幽默时常让我开怀大笑,比较懒的他却能在每天清晨四点准时爬起陪我打羽毛球,然后一定要我吃早餐。所以那时是我身体最棒的时候,我又变成了小圆脸,体重甚至达到了88斤,回家父母见我都感觉特舒服,因为他们不喜欢看到瘦瘦的我。 因为有了他,住在条件并不算好的独身宿舍也觉得是天堂,因为知道他也在离我不远的空间和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 我们互相请对方吃饭,他说从没见过像我这样和男朋友一起吃饭还要抢着结帐的女生,我说我愿意为我爱的人拿出钱包,我觉得这样很幸福。 恋爱时,我们常一起逛夜市,然后他会花一块五毛钱给我买地摊上的小挂饰挂在我的包包上,真是物美价廉,他说你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女孩,我说因为我真的很喜欢。 其实那时我俩的工资加一起才一千块,可我们却像拥有了全世界的百万富翁。当然家里也常常支援我们一些生活费,那感觉就像天上掉下了免费的馅饼。 认识他时我是一个爱发小脾气的女生,可不管我怎么的无理取闹,他总是会在第一时间让我露出笑脸,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只是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却渐渐变得宽容了,不会轻易为什么事而掉眼泪,也许是他的品性感染了我,也许是我没有时间掉眼睛吧,他不给我机会。 如果我们彼此工作上遇到麻烦,会向彼此诉苦,苦过之后就又是阳光一片了。 有时我常感谢上苍,让我在那时遇到他,他就说这话应该是他说才对,然后我只能看着他傻傻地笑。 我做室内设计师的时候,他常以我为荣,现在我开始写作,他又说我们家又出了个作家,其实我什么都不是。现在我常常会迷茫,然后他会为我化解,还会为我指点方向和出路,此时我会觉得他这辈子不当教师真是教育界的损失。他的博学是我佩服的,他的记忆力也是惊人的,但他却经常记不住自己的袜子放在哪里。 真的,有时生活的脚步太快,我会忘记他所有的好。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想起他曾为我做过的一切。虽然都是些小事情,可其中的温暖足可以持续一生。 所以我想说:老公,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相遇,因为你,我才知道爱情原来可以这样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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