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求助下,我们研究所正在做绩效方面的工作,本单位的情况大致是 是以项目为主,隶属于某事业单位的差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这个性质决定了 这个本单位的任务有三部分:一是完成上级单位安排的项目(职责范围之内), 二事承接的一些国家科研项目(如863项目)(声誉为主,这部分也不以赢利 为目的),三是自身承接的一些项目(如咨询、工程规划等,这部分是以经济效 益为主)。 而技术人员有可能同时参与这部分项目,也有可能只参加其中的一类项目, 目前面临的疑虑是考核时这三方面怎样平衡,怎样赋予权重?请各位多多指点,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