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声明,我还是学生,未实际工作,可能我的个人看法有点幼稚! 1.客观方面。做质量的,首先要有评价的标准、条款的规范。既然质量事故已出,该罚当罚!出现一些没有制度上没有规范的质量事故,看实际情况了!但要把这次质量事故加入质量管理的制度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2.主观方面。质量管理的制度的实施,不是放出来就行了!要在员工中形成一种质量的观念意识。当然,不能要求个人素质低的员工都有这种意识,但至少要让他明白:这是质量上的雷区,你踩上去就爆,这个是要承担责任并且是一视同仁的!这是公司的法制!(这个方面跟商鞅变法差不多。) 如果被处罚的员工检讨别人……侧面说明法制不严,并且是一直以来的弊病。 3.心理……只要脸皮不是很厚的人,做错事了,内心都是不安的!所以,当质量事故出现的时候,首先要拿出制度条款让这个家伙明白,你做错了!(当然,人家已经知错,就不要再过分指责了。) 这个时候,你肯从轻发落或者不处罚,他就会感激不尽。这个对员工很有激励作用。(前提条件是他脸皮不厚知错能改,有素质、有意识。) 最后说一句,质量管理,管的不仅仅是产品质量和质量事故……层次到了一定时候要上升! |